要救吗?
柳元洵有些犹豫。
最终还是良知占了上风,他暗叹一声,想将人往床铺里推,可他身体太弱,压根推不动,只能拢着袖子爬上床榻,又从床头的暗格里摸出一个粗瓷小药瓶。
红布头一拔,倒出来一粒黑乎乎的药丸子。
这药是他拿来续命的,每一粒都是有数,制药的大夫早已西去,少一颗,他就少活些时日。
顾莲沼已经神志不清了,只扭动躯体拼了命地往他身上贴,火一样烧热的体温让通体冰凉的柳元洵舍不得后退,可一想到床上的少年宁死也要咬下他一块肉的狠戾,他还是规矩地下了床,离开了顾莲沼的贴近范围。
到底是个哥儿,喜欢热他可以多揣几个汤婆子,没必要为了这点温度占人家便宜。
他伸手去取顾莲沼口中的软布,随着布料被抽出,一缕血丝从唇角流下。
咬舌了?!
柳元洵一惊,捏着他的下颌就去看他的舌头,可烧得神志不清的哥儿却凭着本能狠狠咬了他一口,要不是他躲得快,怕是要少半截指头。
柳元洵惊惶地后退两步,却发现床上的人眼神迷离,肢体虚软,那一咬显然耗尽了他最后的力气。
“吃了药就不能吃我了啊。”柳元洵嘟囔一句,不再耽搁,捏住他的两颊,将泛着土腥气的药丸子塞进了他嘴里。不管是不是咬了舌,这一丸丹药入口,只要还有口气,都能活过来。
被春药折磨得失了智的少年已经顾不得塞进嘴里的是什么了,只一个劲地吮吸吞咽着,饶他将手抽得飞快,湿滑的舌尖还是掠过了他的指腹。
柳元洵后背一麻,忍不住倒退了半步。
他倒不怕被舔,他怕有朝一日顾莲沼知道了,提刀把他手指头给砍了。
要知道,顾莲沼当街斩杀贪官朱洪历的那天,他正在鸣翠轩二楼倚窗品茶。
先是一阵马蹄惊踏声引得他抬头,又是一道穿着黑色官服的高挑身影凌空一个翻身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再看一道白光闪过,驮着朱洪历逃命的白马就扬蹄滞在了半空。
那一瞬被无限拉长,长到柳元洵许久都没有呼吸,可那一瞬又这样短,短到他只是眨了下眼睛,鲜血就开始喷涌,人身马身相错倒地,成半的脏器淌到地上,甚至还能看到光滑的切面……
惊呆的平民陆续回神,疯了一样尖叫逃窜,街道哄乱一团,血腥味弥漫了整个闹市。
这场闹剧的罪魁祸首却只平静地抽出一块素绢,站在一地血水中慢悠悠地擦干了刀上的血迹。
在少年抬头之前,柳元洵下意识侧身,躲在了竹帘后面,等他再去看时,只能看到地上扔着一方早已被血浸透的素娟。
当时他只感叹这少年身上杀伐之气太重,哪知再见面,就是在新婚之夜的喜床上。
尽管已经虚乏到了极致,可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他还是从床上拽下喜被,铺在了一侧的贵妃榻上。
只愿明早醒来,该走的人走了,该清醒的人也清醒了。
一些排雷和说明:
写的时候没考虑到部分读者不清楚“哥儿”的定义,也没有在文中特意批注过,所以在这里补充一下:“哥儿”基本是古耽特有的一个身份类别,相当于可以怀孕生子的男人。(本文无生子)
其社会地位在不同的文中有不同的定位,笼统来说与女子差不多,但数量不多,在男女占主流的社会中,哥儿相较比较罕见。
由于哥儿无法使女子受孕,且生子艰险,受孕相对女子较难,所以地位略低于女子,但不会有太大差别。
他们身上有守宫砂,贞操清白也受古代社会的限制,一般来讲,哥儿与女子几乎不会有入朝为官的资格。但本文设定在相对开放的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