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注意过叶明歌,她长得好看,并且还不是庸俗的好看。人高,皮肤白,每次进店都先懒洋洋地朝内一瞥,眉目间便有一种高傲的气质。

附中的男生私底下也议论过叶明歌,最后得出结论,认为她应该很不好追因为她从来都没有关注过店里的其他人,估计是冷淡又清高的性格。

所以当叶明歌站到面前来时,陆言峥感到十分意外。

他那会儿不过十八岁,尽管还没能修炼出处事不惊的态度,但也学会了假装镇定的姿态。何况周围还有其他同学在场,他不想显得自己过于激动。

青春期的男生都有点自认不凡的思想,总认为不能你过来跟我说话,我就要立刻扑上去回应,怎么也得先拿腔捏调矜持一番才算是有面子。

于是陆言峥轻咳一声,神色平静地反问:“我认识你吗?”

话刚出口他就后悔了,很想时光倒流让他再来一遍,重新选择一句更为温和的话。

叶明歌听了也是一怔,她哪里知道男生俊秀的外表下还藏了那么多幼稚的念头,可话既然开了头,那她至少要把这场戏走完才行,半路逃跑不是她的风格。

“你认识它就行了,”叶明歌指向一道数学题,想了想不服气,补充道,“我又不是来搭讪的。”

欲盖弥彰四个字,就差直接写在她脸上了。

陆言峥别有深意地看着她。和他那身衬衫搭毛线背心的附中校服不同,她穿着一中的深蓝色校服,麻袋般的运动服款式把她纤瘦的身体藏了起来,只露出一段洁白细腻的天鹅颈。

他脑海中没来由地想着,一中校服似乎也没那么难看啊。

叶明歌见他不说话,扬起眉说:“你不会做啊?那算了,我去问别人吧。”

“哎,等等。”陆言峥拦住她,从书包里把收好的笔袋拿了出来,“你坐下,这题我会,我给你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