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心要把人杀掉,要不然早就天天陪着小殿下玩了。
新来的下属是不听奚容的话的,奚容闷声闷气的回到自己的寝殿里,脑子里想了无数阴险狡诈的报复反击的计划,但是没有一条是有活路的,最终是乖乖的去了衣帽间挑选衣服。
今天看的小说里好几张都画了图,书上描述了得宠的宠侍是的行事风格和衣着,为了争取尽快拿到权利,奚容已经开始自己挑衣服了。
漂亮的小殿下每件衣服都相当贵气,和上不得台面的宠侍完全向背,考虑到宠侍们都相当贫穷,他连华丽丽的花冠都摘了下来,繁复的外套也没有穿,而是在衬衫上做了些装扮,自己胡乱打扮一通竟然找到了乐趣。
难怪文森特别喜欢给他换衣服,仿佛是他做的小人偶和兔子娃娃一般,把玩偶打扮得漂漂亮亮很有成就感。
美丽的小殿下对自己的审美很有自信,他已经按照书中的描绘仔仔细细打扮,甚至让下属准备了一些吸血鬼这边难以吃到的、符合小说描写糕点和鹅肝等贵族饮食。
仿佛是一名准备充足的考生正准备大展身手好好表现。
他跃跃欲试、已经非常期待赫斯的到来。
他觉得自己明天就能成为“妻子”,离拿到权利已经不远了。
......
匆忙赶回来的赫斯换了身衣服连忙就往奚容的寝殿赶,他又出去追杀了足足一天,仍然没有把肉中刺拔掉。
但是比拔肉刺更重要的是他已经快一天没有给美丽的小宝贝喂血。
需要马上赶回去,可别把可爱的小殿下饿坏。
推开门,俊美的赫斯亲王美丽的红瞳愣愣的睁大了。
他美丽的小殿下、可爱的小宝贝竟然在门口迎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