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2)

恋爱就要一个疯狂,一个内敛才有意思。

……

北城夜幕降临就是纸醉金迷的时候,季铭和沈家腾是一起到的商务会所。

等两个人被迎宾领到包厢的时候,申延和沈煜子早早就到了。

见到沈煜子的时候,季铭感觉心脏漏了一拍,他差点没认出来,他还以为是这里上班的男模。

沈煜子今天穿得很休闲,里面只穿一件白色背心,外套是连帽灰色针织,驼色的休闲直筒裤搭配了一双板鞋,一头金发被帽衫微微盖住,眉毛都染上了淡黄色,正举着玻璃威杯喝酒,年轻有活力在这一刻具象化。

这一幕让季铭想起了在沈家别苑第一次见沈煜子的时候,也是这种打扮。

他都快看呆了,直到申延打了一个响指,季铭才回过神来。

“帅不帅?心不心动?是不是现在小鹿乱撞?”申延贱兮兮地挑着眉毛说。

沈煜子可能太久没有这样装扮了,有点不自在,明明以前这样装扮的时候也没那么拧巴。

季铭咳嗽了两下,耳朵泛起红晕坐到沈煜子旁边:“我差点没认出来。”

沈煜子拿出一口杯的酒倒进威杯里,服务员分别为两人夹了一块冰球放进杯中。

“季先生觉得好不好看。”沈煜子眯起桃花眼看着季铭说。

“好看。”季铭举着酒杯在嘴边自嘲地说:“我现在觉得自已像纣王。”

还真别说,现在沈煜子真像那种顶级天菜,季铭穿了一身订制黑西装,衬得沈煜子更像那种讨好客人的‘妖孽。’

“我们可是捯饬了一下午。”申延孔雀开屏一般说着。

“你捯饬?你捯饬哪了,看起来还是跟个二百五一样。”沈家腾翻了一个白眼。

“你脑子没有,眼睛也瞎了?”申延倒了一个满杯就往沈家腾嘴里灌。

季铭盯着沈煜子,眼神就没放下来过,好吧,他承认面前的沈煜子每一根头发丝都让他喜欢得不行。

沈煜子啄了一下季铭的嘴角:“季总把我看得都不好意思了。”

季铭挑眉,他眼神看着沈煜子,喝着威杯里的酒,辛辣的味道灌进喉咙里:“你整那么好看不就是为了让我看的吗?”

沈煜子嘴角勾笑,凑近季铭:“那…今晚季总可要付我小费哦。”

“可以,但我要包、夜。”季铭说出这句话,太太太太帅了,商务男说出这种暗戳戳的话简直就是致命一击。

两个人四目相对,好像要闪出火花,瞳孔紧紧追随着对方。

这一晚,几个人都喝上头了,就连在喝酒方面极其厌恶的季铭,今天都多喝了几杯。

现在晕乎乎的感觉确实很爽。

包厢内绝对隐私,后半场叫了专属打碟进场,振奋的音乐节奏充斥着每个人耳膜。

沈家腾和申延喝嗨了,开始疯狂发小费,保安少爷公主来包厢敬酒,他们俩一沓一沓地发。

那么多人一口一口喊着沈总,申总。

情绪价值绝对拉满了。

结账的时候,小费比房间消费还贵出三四倍。

季铭是这家商务场的百万会员,一般谈生意才会宴请,是这家商务场的‘大哥。’

本来业务想让季铭再续会员的,沈煜子拦住了,并且拿出自已的卡,说他来替季铭续会员。

“我给你充业绩,你先回答个问题。”沈煜子晃着自已的黑卡对面前的‘妈咪’说:“季总在这里有没有带别人出过台?你有没有安排过?”

业务连忙摆手,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发誓,季总绝对没有过,我认识季总那么多年,我敢安排嘛,沈少爷你别逗我了。”

沈煜子把卡递给业务:“最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