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泥水混为一体,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干他们这行的,能有个全尸,都算烧高香了。

这次进来救援,白翎也是做好两手准备的。他腰上的收纳腰带左边捆着救援睡袋,右边则是裹尸袋。

但白翎暗暗祈祷,千万别用到裹尸袋。

天王老子保佑。

或许老天都看到他的虔诚,等来到地点,他敏锐地从空气中捕捉到一道微乎其微的喘声。

白翎踩着碎石块迅速跑过去,看到一个人坐在地上,气息奄奄。

说是退伍老兵其实还是个年轻人。他一副瘦高个儿,身上的肌肉都因为病痛代偿得差不多了,脑袋几乎低垂到胸前,深深浅浅的头发是淡金夹杂奶咖色。

有这种头发颜色的鹰,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草原上。

当冬季来临,草场变成黄色,他们就能凭借拟态色毫无痕迹地躲在枯草丛里,等着肥敦敦的鼠兔从洞里探头,便快准狠地用爪子抓住,扇扇翅膀瞬间攀升到天空中,轻盈滑翔着离开。

很有耐心,翅膀很硬的家伙。

绝不应该穿着破旧的涤纶衬衫坐在半湿的泥地里,一动不动地蜷缩着。

白翎看到他掉了一只鞋子,皱了皱眉,上手就去摸他的腿。从裤子外撑死的形状看,腿肉已经高高得肿起来,应该是被石块砸断了一条小腿骨。

不过还好,没有性命之虞。

“真是个幸运的家伙。”白翎嘀咕着,喊机械人把他搬起来,放到自己身后的搬运骨架上。

哪知道酒囊尚有精神,他勉力睁开眼睛,反驳着:“幸运,说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