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都可以。
可是阿沅却不见了,能找的地方全都找遍了。
原本以为她只是跑出去找哥哥,可沈?R回到破庙,等了她整整一个月,破庙外每天都有无数的流民途经此地,茫茫人海中,再也没有一个是他的阿沅。
后来听闻西北那些富家公子设了场子,把人当狗一样,尤其喜欢看他们相互厮杀取乐,一场百人,最后活下来的那个就能留在他们身边做事。
那时候的沈?R活得生不如死,心里只有一个牵念――
倘若不去,这辈子永远是深沟里的烂泥,自己都爬不起来,还怎么去找妹妹?
这条路一旦踏上就是鲜血淋漓,再也没有回头路可走。
杀人是他离权利最近的方式,也是他唯一的活路。
从一开始连肉搏都不敢动手,只能被抽打,被撕咬,皮开肉绽,体无完肤。到濒死之时,他就像发了疯的猎豹,磨牙吮血,开膛断肢,每天将自己沉浸在血肉横飞的迷途中,一步步踩着别人的尸体往上爬。
他最终活下来了,也彻头彻尾地将自己变得与野兽无异。
给人当护卫,不过是体面一点的狗,却也足够他去做一些事情了。
只是茫茫人海,天大地大,要找一个失踪的小姑娘实在是难如登天,一晃又是二三年。
直到有一日,西北来了一队人马,沈?R奉命去杀那个领头的将军,可他的本事都是刀山血海里学来的蛮横手段,遇到真正强大的敌人,他只能保证自己不死。
他要杀的那个人,就是傅臻。
那时的傅臻尚且年少,却已征战多年,天生冷血,无往不胜。
他对待刺杀者从不会心慈手软。
可沈?R是什么人,奴隶场的死人堆里拼出来的,从不惧危险和疼痛,车轮战耗不死他,无论伤成什么样,他都能站起来继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