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都有各种猜想,但谁也不肯迈出一步,击穿那道屏障。
第二天,果然起晚了。
他们来不及做饭,奔到红薯摊前,一人捧着块红薯,往装着一半水的肚里塞。
程文的唇色,本来是浅粉,被热气一熏,成了红色。
楼冬看得,红薯都忘了啃,嚼着口里那块,迟迟没能下咽。
程文被他盯地着急起来,一口哽在喉间,不上不下,脸都要憋紫了。
楼冬丢开剩下的那块,扑过去,勒住程文的腰,左手成拳,往脐上两指处用力。
几下过后,程文顺利吐出来,又咳了几声。
楼冬松了口气,“天呐,以后可得小心点。”
吃个红薯,差点归西, 上一秒还岁月静好,佳人在旁,下一秒就满脸红温,等待急救。
这个巨大翻转,把卖红薯的大娘,看得都愣了。
啃完红薯,程文蹬着车,来到一处空地。
此地贵在地势偏高,是个土坡,站起身,可以纵观整个集市,可以实时观察周围动向。
这里又干又冷,风一过,几片杨叶,松开枝头,投向泥土的怀抱,其中一片,刚好落在程文的头顶。
楼冬把它摘下,拍拍程文的肩膀,“时间差不多了,我得走了。”
“嗯,你当心着点。”程文拿起只靴子,嗤,破成这样,底都掉了,还修个啥?
楼冬前脚刚走开,就有一群人,出现在集市口。
人数至少几十人,个个发型张扬,行为乖张,打扮奇特。
众人纷纷向后退开,谁也不想面对这帮瘟神。
其实,本地治安,几十年如一日,全凭自觉。
大多数人安分守已,可还是有那么一撮人,放着好人不当,专当寄生虫。
寄生虫的本性,自然是哪里有吃的,就往哪钻。
当寄生虫越来越多,那它们,也不再弱小,会形成一个个脓包,放着不管吧,又时常痛痒,可若是不留神挠破,那必定是脓水外流,污了清净。
在这片土地上,像这种群体,不知有多少。
而最有名的,当属刚被整过的,胡大那帮人。
就是喝粪水的那个。
虽说祖上三代单传,都是种地的。
但到了他这代,大概是好竹出歹笋。
打小就上墙揭瓦,偷鸡摸狗,凡是能干的,不能干的,他都干了个遍,最后混成老大,手下有几百号人。
扰乱秩序的事,照做不误。
但苦于没有证据,又无人敢明示。
所以,当地人都默认了这群人的无耻行径。
程文和楼冬,都不是本地人,他们住在某条大河附近,因水坝工程,举家搬迁到这里,所以,没与这些人打过几次交道,并不了解具体情况。
第 89 章 断头午饭??l
那也就意味着,接下来,这两人面对的,将是前所未有的挑战。
楼冬走到一处剃头摊,摊主正忙得热火朝天,边和顾客聊天,边利落地挥着刮刀,寒光阵阵。
楼冬抖了抖,真危险。
扭身时,正好瞟到个身影,畏畏缩缩,往一个布袋跟前凑,长得也贼眉鼠眼,不像正经人。
楼冬想了想,走过去,和摊主提了个醒。
摊主听出暗示,挥舞着刮刀,就冲了过去,“我揍扁你个死老鼠,偷东西,还偷到这儿啦?真是白瞎了那对绿豆眼!”
他这边大喊,一下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有人认出那个小个子,“咦,这不是惯偷儿孙二嘛,他怎么在这儿?!”
“还能因为啥,不过是趁着人多,偷点啥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