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士们,给我杀,用我们的铁蹄把眼前的这个纸糊的战阵给我冲破,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厉害,让他们在我们大清的铁蹄下颤抖,让他们成为我们的奴隶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巴阿样已经从后方赶到了前方,一边用手势指挥着他的手下,同时还不忘用他那特大号的嗓子,为自己麾下的士卒们加油鼓劲。
在鞑子骑兵的心中,部落中第一勇士的出现,无疑是给他们注射了一剂强心针,他们立即一个个都跟发春的猛兽一样,红着眼睛,嗷嗷叫的开始前方的风字营战争发起猛烈的冲击,这样一来直接导致了钩枪手方阵的压力剧增,伤亡也不禁开始增加了,一旦被骑兵突破,将是一场不可避免的灾难。
“大人,鞑子们疯了,不要命一样,这样下去我们前方的钩枪手方阵是撑不了多少时间的,如果让他们突破钩枪纵队,火枪队就危险了!”就在赵贵一脸皱眉看着前方战情的时候,突然之间耳畔响起了话声。
赵贵在神情紧绷猛一回头,看着身边这个完全陌生的火枪手,大声喊道:“这个我当然知道,但是能怎么办?看见那个鞑子头目没有,这些狗日的鞑子骑兵之所以能够突然发疯,完全是因为那个头目的原因,可惜,隔得太远,火枪够不着。”
赵贵指着骑兵正前方那个身材魁梧高大,金钱鼠尾,露出胸前那两块肌肉,在冲锋的打字后面指挥的家伙,这个家伙很狡猾,地下的失去的鞑子尸体,明显的勾勒出火枪的射程,他一直在射程附近游曳,却是不肯进入射程。
这个火枪手一脸的决然,跟赵贵说道:“大人,我去干掉他!”
赵贵盯着他的年轻的面容看了看,仿佛是要把这张面孔记在心里一样,“好!你去,你若回不来,你的家小有我赵贵!”
明知道可以让这场战争获胜的办法,但是却不能够去执行,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件遗憾到底的事情,赵贵不过是中庸之才,不是什么勇武只士,有而不是什么大将之才,但是,如何激励士卒,让士卒用命,却是已经历练出来了,这不管这士卒是不是功利心切,在自己身前表现,但是,他能用自己的性命去博,就值得他的敬重。
火枪手整理了下手里的武器,整个人都安静下来,身后的枪声,仿佛一下子离他很遥远,他的双眸闪现着异样的光彩,更是给赵贵一种他无比自信,自信能够回来的感觉。
“你叫什么!”
“大人,标下是广柔二百户的胡光!”
“好,胡光,好小子,我记住了!给他他弄一身甲来!”
“给我拿一套钩枪手的装备来,给这小子穿上。”赵贵对着旁边站着的军官大声的吼道。
军官应声而去,很快便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手中拿着的正是一套钩枪手的棉价,只是这件棉价上面还有些许的血迹,或许这是他刚刚从死去的兄弟上面扒下来的,但是现在已经没人去在乎这个了。赵贵不在乎,胡光也不在乎,只要可以杀掉那个鞑子头目,这身甲胄的原主人,地下有知,应该也是很欣慰的吧!
胡光也不废话,直接结果棉甲三下两下就套在自己的身上,火枪兵为了行动的便捷,是不着甲的,实际上,他们的负重,包括火枪,弹药和射击用的铁叉,已经远远的超过的钩枪兵的负重。赵贵取下自己的腰间的倭刀,递给他,一句话都没有说。
“我去了,大人!”
胡光丢下这么一句,说完便一脸决然的猫着腰,朝着厮杀正酣的前面阵地跑了过去,赵贵看着他的背影,在阳光中,他的背影仿佛被午时的高升的炎阳踱上了一层金边。
“好儿郎!”看到胡光在钩枪手的队列中,敏捷的钻进钻出,朝着那个鞑子头目接近,赵贵抬手对着前面的敌人放了一枪,然后让后将枪丢给身边的军官,朝着后面走去。身先士卒是激励士气,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