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竟不知不觉带上了一些严肃,或者说严厉的感觉。

现在哪里是说这种话的时机,但话赶话都到这里了,如果现在不说,那些一直在胸口泛滥汹涌,时时刻刻都要把霍晔吞噬殆尽的情感,怕是再也没有勇气被他宣泄出来了。

可千头万绪交织在一起,霍晔分明有太多的话想说,最后思绪却乱如麻,不知道说些什么,他目光十分有重量地聚焦在许青岚身上,嘴唇张开又不断合上。

最后忽然低下头,双手抓着被单,艰难启齿道,“几天前,我从垃圾袋里捡了你一套衣服,拿回房间里去闻,等闻到没味道了,我还把它塞到了我的枕芯里,每天枕着睡觉。”

“之前在你不省人事的时候,我摸过你,抱过你,亲过你,还不止一次。”

霍晔越说,声音就越来越小,他也不知道自己在这么重要的时刻,第一反应怎么会是把做过的那些脏事和盘托出。

不应该说的,这么痴汉,这么不堪的劣迹,会把许青岚吓着的,连同之前患难时许青岚对他建立的好印象,也会随之全然坍塌。

许青岚会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救他并非出于高尚的品格,而源自污浊贪婪的、别有用意的心。什么救命之恩,分明是赎罪的补偿。

许青岚会厌恶他,远离他的。

霍晔和章朴做了十几年的朋友,怎么也该从章朴身上学到几分聪明的谋算。

他救了许青岚一命,这份恩情许青岚抵赖不掉,只要他用动听的话语包裹住自己的请求,在愧疚与感激中,许青岚怎么也不会轻易拒绝他的心意。

霍晔不想这么做。

真心该怎么去换,没有人教导过霍晔。在这方面他一无所知,于是只能像一只又土又傻的小狗一样,懵懂地仰头,去观察周围人鲜明浓烈的情感。

他曾经的挚友告诉他要伪装,要口蜜腹剑,得不到那就直接毁掉,他的母亲告诉他要疯狂,要歇斯底里,要两败俱伤也不放手。

霍晔凭着直觉,他也只有这个了,他认为这些并不是正确的方法。

可命运是如此让人猝不及防,他还未跌跌撞撞探索出答案,就必须用那一点点少到可怜的心得,去写一张他在意到辗转反侧,下笔都会手抖的答卷。

一只汪汪叫的小狗,瞧着顺眼,勉强可以赞声单纯,若是不喜欢,完全可以说他愚蠢。

如此贫瘠乏味的生命体,不会甜言蜜语,不会邀宠卖乖,只剩下坦诚二字,这么轻的分量,双手捧上都显得寒酸可笑,可以留下想要的人吗?

小狗不知道,他乌黑水润的眼睛望向在他说完这话后,姿态显得十分排斥的人,摇来摇去的尾巴萎靡不振地落下来。

他发现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痴,他如果想要讨好人,想要一个温柔的摸摸,他该用各种华丽的辞藻来推销自己有多懂事多听话,而不是告诉人,他之前做过超级多不好的事情。

没有人会喜欢一只背地里坏事做尽的小狗。

病床边,许青岚整个人被雷劈一样呆滞着,霍晔的话让他感觉怪异又不自在到了极点,可当他目光落在霍晔的身上,又一点难听的话都说不出来。

霍晔现在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他身上布满救他时留下来的严重擦伤,脸上脖子上胳膊上,全是道道的淤青红痕,下半身盖着的那一床被单,也洇着片触目惊心的鲜血。

可疼得牙齿都在不断打颤,面颊肌肉反射性抽搐的情况下,那双乌溜溜的眼睛却紧紧盯着他,几乎要溢出来的忐忑无助,好像在等待人类审判的小狗一样。

人怎么能因为小狗背地里舔了他几口,就对小狗喊打喊杀。

许青岚自己开解自己,第三本小说不是反复提到过吗,主角攻很缺爱,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