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神说哪怕我在异世多年,却还是不懂何为情爱。
我回复道:“可祖神,我本为神,就该摒弃情爱。爱苍生便好。”
祖神摇了摇头,让我化作凡人去到人世。
这一世,我是世家公子。
与早有婚约的永宁侯嫡女乃是青梅竹马。
她日日趴在墙头,给我带爱吃的糕点。
也会因为我一句夜里太暗,便会跑去战乱之地的北海买来一盏举世无双的夜明珠。
她分明负伤累累,却仍穿着红衣掩去血痕说:“阿洵喜欢便好。”
说来也奇怪。
这永宁侯嫡女与那异世沈倾沫长得一般无二。
不同的是,这永宁侯嫡女对我的确是真心。
其实,王爷是曾想让她做王妃的。
可她只一句:“为心爱之人,本小姐愿抗一回旨。”
于是一百棍落下,皮肉绽开。
她仍道:“求王爷与陛下成全。”
这般的情意,闻者落泪。
可我记得,沈倾沫那时也是这般的待我好。
人心是会变的。
既是会变的,又为何要付诸情爱。
祖神见我冥顽不灵,便抽去了我的神思。
自此,我只是户部尚书家的世子楚洵之。
抽去神思后。
我对这般热忱的爱也做出了回应。
她抗旨后,便被贬去了西北,那战乱之地。
于是,我为她亲手做了战靴。
可那傻子,只是日日捧在床头,生怕弄脏了靴子。
我也曾央求爹爹,处理公务时带我去西北看看。
可不过三年不见,再见到她。
不可一世的大小姐满脸黢黑,唯有那双眸子澄亮。
她心疼地望向我:“西北这般的蛮荒之地,阿洵又何必来受这般的苦?”
“不苦的,”我认真看向她:“裴欢儿,你朝我走九十九步,我也该朝你走,哪怕一步。”
那夜,星星很亮。
裴欢儿的身上全是刀痕。
那也是我第一次发现,裴欢儿身上的懒散劲好像全都消失了。
她说:“阿洵,我爹无法永生护住我。”
“永宁侯的风光是靠他挣来的,而我也该去挣一方属于自己的天地。”
那时,我才知道。
她长大了。
在西北的第三日,我生病了。
风寒很重。
这里的军医看不好我,只连连摇头:“公子风寒太重,身子骨又珍重,我……实在是不知道如何下药。”
“万一……有些好歹。”
裴欢儿在以往的十八年,常常出入赌场。
世家小姐们都调侃她是赌神,只要她出手,没有赌不赢的。
我问她是如何赌赢的。
她说:“上了赌桌,便要敢赌,如此才能赢。”
可现在,赌了半辈子的裴欢儿慌了神,她不敢再赌了。
她去了飞渡山。
听闻悬崖峭壁上长了一株神药。
甚至有起死回生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