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虾,放在她的碟子里,看她吃东西的模样,他不动声色。

暮色初涨,漫过沛城,那缕霞光弥留之际与何谨谦的眉眼相得益彰,只在他脸上晃过一瞬,夜幕即将踏月而来。至此,秋色半分,昼夜两全。

他想起前几天好友在讨论什么类型的女生最受欢迎,反而调侃他,原来喜欢林满满这种类型的。

何谨谦对这种话题无感,他并不觉得需要把人的喜好固定在某种条框里,就像他并不认同对方需要有某种特征才能得人喜爱。

对于感情,尚且说他天真吧。因为他将“服从本心”奉为圭臬,他从前也不知他的本心在哪,自他记事起,父母总会在大年夜的时候带他去龙华寺烧头香,以求初心。

满目经文的阐述,佛口呢喃的念诵,他也难知一二。

直至此时,见她吃得开心,他竟觉得有一种巨大的满足和幸福感填满了他整颗心。

他也不知爱是由什么成分构成的,倘若这种幸福感是构成爱的元素之一,那么他更加坚定,人的喜爱,只是从心而已。

从前有一好友,情场失了意,醉后潦倒跟他倾诉:爱是很俗的,深情更是苍白,是这个年代里感情最廉价的附属品。

彼时他泛泛而闻,不得而知,可此刻他倒觉得爱很神奇,是充满灵气的,譬如她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动他的心和情绪,他匪夷所思。

“谨谦,你不喜欢吃吗?”

林满满看他不动,她就问道。

何谨谦摇摇头,“我喜欢。”

他笑了笑,如新雪初霁。

突然,外面下起了雨,雨点啪嗒跌落到玻璃窗上,猝不及防。

“哎呀,我没带伞诶。”瑾谦也没开车来。

“没事,应该不会下多久,我们吃完估计雨就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