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说,「就是证明真的发生了关系的证据。」
一时间,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去哪里找所谓发生侵害的证据?
即使我站出来做人证,说当初就是有这么一回事。
林成蹊也可以为自己辩护,说没有,只是猥亵,没有侵害。
我们两个人,难道要站在法庭上,吵的面红耳赤,才算罢休么?
我低头,笑的有点苦涩。
有没有发生关系,很重要么?
也许吧。
对韩路来说,这是量刑的影响因素;对于看客来说,这是八卦的劲爆点;而对于我来说,它其实并不重要。
韩路想要查清案件伸张正义;看客想要一窥究竟满足自己;那我呢?我到底想要什么?
我捏着小指骨,来回揉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