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若也好生羡慕他,不但受到人的尊敬而且事业也有成,还有忠心耿耿像狗一样的情人兼下属,真是百分百的成功人士。
自己在他面前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兽族的粮食本来一点也不充裕,御若本来也想发展农业生产的,只是没有多少人有兴趣这麽做啦。
兽族众多族民,还是喜欢以打猎为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等这个灰袍人下去,御若忍不住称赞:“原来凤皇来到田间,是为了验收这个伟大的发明啊。”
凤皇喝了口茶,抬头说:“怎麽你认为这种发明十分的伟大吗?”
御若微微一窘,然後说:“这种机密的事情,为什麽要让我知道。”
凤皇没有说话,他眼睛看著田间,然後说:“你看在田间工作的,是不是都是女性?”
御若本来是个聪明人,一下子就明白了,说道:“原来在魔族,农业生产也不是很被男人们重视啊。”
因为魔族的本性就是打仗而已,如果今天是非魔和凤皇一起来,像非魔那种满脑狂热的战争贩子,一定只会觉得凤皇无聊而已。
“对魔族而言,田间的工作是为战争所服务的,只是准备军粮而已。不过因为年年富足,仓库中存粮的增多,也没有什麽人关心农业的发展。而且觉得太关心农业生产,会磨去魔族人的斗志。”
凤皇向御若解释。
御若真不知道,凤皇为什麽向自己解释这些机密的事情。可是仔细想想,自己知道了,那又能怎麽样呢,这个消息对他没有任何的用处。
心中升起了无力的挫败感。
而今天的行程向御若表明,凤皇外出绝对不是公干,而只是单纯的游山玩水。
他带著御若去欣赏魔族民间的音乐,又让御若品尝一些特色小吃。这些东西,对御若而言是很陌生的,凤皇看起来却很喜欢这些。
用不务正业四个字来形容凤皇,简直是恰到好处。
难怪非魔这麽被凤皇器重,就是骗这个爱情傻瓜帮凤皇处理各种各样的公务,好让凤皇有闲情逸致出来四处玩乐。
也难怪凤皇眼神有所谓的寂寞了。
在整个魔族都积极进取,巴不得打仗征服全世界的时候,凤皇却是爱好享受生活,丝毫不负责任。於是凤皇自然自认不被了解了。
可是凤皇某些方面,也叫人觉得他并不是这样的昏庸。
“这里是魔族第一魔医渊谷所居住的地方。”
凤皇领著御若进取,房间布置得很干净,正和御若所想的一样。当医生的,自然会有一点洁癖的。
那魔医相貌平平,唯独一双眼睛锐利之极,他一身黑衣,却叫人觉得,比白妖那一身的白还要干净。
“这个就是你最近亲近的那个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