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他穿着宽松的湖蓝色针织衫,修剪随意的黑色短发发梢卷曲,面颊冷白,唇色殷红,此时面无表情,恍若霜雪砌成。

他是洛棠的正攻。人设是目前正时髦的高岭之花美人攻,矜贵自持不可攀折,只为一人疯狂,只为一人折腰。

他三个月前回国,和我高中时代记忆中的模样没有了半分相似。我曾经试图从这个晏云杉身上找到十年前的那个少年的痕迹。

他应当有着艺术家的卷曲长发,隽永婉约的气质,细瘦伶仃的骨架,水磨的柔和线条,巴洛克的配色,像抓不住的月光,从我的少年时代开始照拂在我身上。

但是十年过去,我的白月光,他长成了一个大猛1。

他在国外可能吃了激素,现在比我更高,身型纤长却绝不瘦弱,仍旧美丽,却不再隽永婉约,而是锋芒毕露的,充满力的美感。

我找不到过去的那个人了。我唯一熟悉的只有他的眼睛,雕刻般标志的上挑凤眼,骄矜又疏离。

可现在连那双眼里的视线都不再一样了。

此时此刻,他略带嘲讽地看着我,看着我淋湿的头发,凌乱的衣服,潮红的面色,吐出的字眼是没有风度的尖锐。

“落水狗。”他说。

这次重逢之后,我总觉得晏云杉变得很陌生。

他不再是我记忆中那个扬着下巴宣布我可以和他的朋友一起玩的人了。

他仍然众星捧月,但他不再照拂在我身上,他讨厌我。

我原本是不讨厌他的,虽然他抢了我的老婆。

我不知道怎么去讨厌他。

骑车跨越半个城市,只为了给他买他喜欢的蛋糕;连着三年早起,帮他去食堂打包早餐;一起在校门口吃火锅,看他红润、的唇色变得更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