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我边说吧。”

“行啊。”许珩痛快答应。

这提议好,边工作,边娱乐,两不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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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殊对自己短暂人生的叙述声,和许珩时不时“嚯、哦、咦、嗯、你确实太难了”的回应声中,他俩开始了本次探索之行。

他们所在的位置,是高山部落背后的森林区域。跟河边部落一望无际的平原不同,这里群山环绕,到处都是葱郁的山林。

许珩在金殊的引领下,行走其中,着实发现了不少好东西,半夏、白芨、珠子参,甚至还有三七。

三七可是好东西,散淤止血,消肿定痛,还补虚。对高山部落这种骨伤摔伤患者较多的部落,算是一味不错的药材。

好药找了不少,金殊为什么不做人的理由,许珩也算逐渐听明白了。

这个理由,不少社畜甚至能感同身受,那就是责任心太强,要做的事又太多。

金殊之所以愿意成为人类,是因为神明告诉他,做人更快活。因此,才变成兽人,什么都不懂的那段时间,是金殊最快活的时候。当然,也是他最讨人厌的时候。

后来,随着他渐渐长大,逐渐发现了人这一生,需要担负太多责任,快乐也从他脸上逐渐消失了。

他需要找更多的食物,才能让部落里更多的人吃个半饱;

他需要和更多的野兽战斗,才能让每次兽潮时,部落里死的人更少;

此外,他都那么累了,还要被祭司催促,去寻找合适的伴侣。而在寻找到合适的伴侣前,他需要为伴侣筑造一个温暖且安全的巢穴,这样他的伴侣才能在随时会丧命的风险中,为他生育和抚养幼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