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下的40元,秦一峰一般会给原主存10元左右,剩余的他存一点以备不时之需。

其他的钱,他有空就会带着原主在外面吃吃喝喝,买各种衣服发饰。

可惜的是秦一峰离世后,这些衣服发饰都被秦思蕊抢去了,连秦一峰给原主买的一块手表都被秦思蕊抢了去。

50元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自然不算富裕,想要给儿女买点好的衣服都不行,无奈之下叶向红只能去接些零工回来做。

还要照顾家里一大家人,洗衣搞卫生,买菜做饭,完全就是一个免费的全能保姆。

而原主,只要乖乖读书,什么都不用管,秦一峰都为她打算好了。

乔筠汐大概明白了秦一峰的打算,只是,他也好,原主的父母也好,他们娇养着原主,只觉得女孩就要娇养。

却忘了教她,独立和自强,如果原主的父母还在,秦一峰还在,这种教育方式也不见的不好。

但,秦一峰的身体受伤后,并不太好,不然也不会退伍,大概1年前,他的身体急转直下。

他可能预感了时日无多,他偷偷把工作转给了原主,房子也转给了原主。

只是他做事谨慎,担心叶向红发疯,所以叶向红手里也有一份他找人做的假‘房产证’,房主写的是叶向红。

他担心原主以后的生活,当时就问原主要不要解除收养关系,给她重新买一套房子,单独生活。

但是原主自已立不起来,一个16岁的小姑娘哭的稀里哗啦,根本不敢一个人生活。

或许,此刻的秦一峰才发现他的教育有问题,但为时已晚,他只能力所能及的为原主安排以后的生活。

他把他的工作临时给他一个可信的徒弟何小北做,90元工资,何小北拿45元,他拿45元。

这个年代的工作基本一个萝卜一个坑,有技术没有位置一样上不了位,何小北自然同意。

第6章 等着吧!

同时,秦一峰交代何小北,如果叶向红问起,就说他何小北每个月拿的是55元,秦一峰只拿35元,另外10元依然是原主交的家用。

有了这10元家用,叶向红至少不会把原主赶出去。

何小北这人很讲义气,他崇拜秦一峰曾经的战功,也钦佩他的为人,又是他的师傅,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所以现在的叶向红每个月可以拿到35元加10元就是45元,在这个钱很能打的年代,只3个人吃喝,就非常不错了。

原主在他们的眼里就是个奴隶,心情好就给点吃的,饿个两天也正常,所以现在的生活反而比秦一峰在时还要好上不少。

对于工作的事情,秦一峰也很为难,他知道只要他死了,叶向红立刻就能把工作给卖了,甚至,给她的奸夫。

所以他只能先转给原主,这样他们才没有办法转卖,同时他也说明,只要原主满20岁以后,嫁人了,这份工作就转回给秦思华,算是用一根萝卜吊着这一家人。

只是他低估了人性的丑陋和贪婪,也高估了原主的能力。

秦一峰离世后,叶向红立刻让原主辍了学,让她在家里做家务伺候她一大家人。

在70年代,小学是5年,初中高中都是2年,一起是9年,原主读书算是比较早的,7岁就上学,按理说16岁就可以高中毕业了。

只是,父母以及奶奶的离世,本就身体不太好的原主大病一场,大半年才把身体养好,秦一峰担心她的身体,又休养了小半年。

就这样学习耽误了一年,所以秦一峰离世时,16岁的原主正在上高二。

叶向红对秦一峰把工作转给了原主,本身就带有巨大的怨恨,秦一峰离世后立刻就让原主辍学回家,平时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