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间在法学院附近的研究生宿舍里。房间很小,像个洞穴黑暗、潮湿又阴冷,有着灰色的墙壁和冰冷的铅色瓷砖。我尽量不在里面待着。这所大学似乎提供了一个新的开始,我打算接受它。我将能选的课程排得满满的,从德国理想主义到世俗主义的历史,再到伦理和法律。我参加了一个每周一次的学习小组练习法语,还参加了一个社团学习编织。研究生院开设了一门免费的炭笔素描课,虽然我这辈子从没画过画,但也报名参加了。

我开始大量阅读休谟、卢梭、史密斯、戈德温、沃斯通克拉夫特和穆勒的作品。我迷失在他们生活过的世界里,迷失在他们试图解决的问题中。我着迷于他们对家庭的看法个人应该如何权衡自己对亲人的特殊义务以及对整个社会的义务。我开始写作,把从休谟的《道德原则研究》中发现的线索与穆勒《论妇女的从属地位》中的细节编织在一起。写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一部不错的作品,写完后我将它放在一边。这就是我博士学位论文的第一章。

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从素描课下课回来,我发现母亲给我发了一封电子邮件。我们要去哈佛,她说。这句话我至少读了三遍,肯定她在开玩笑。我父亲从不旅行除了到亚利桑那州看望他母亲,我知道他从不去任何地方所以他要飞越大半个美国看望一个被魔鬼附身的女儿的念头似乎太荒诞了。接着我明白了:他是来拯救我的。母亲说他们已经订好了机票,到时会住在我的宿舍里。

“你们要不要住旅馆?”我问。他们不住。

几天后,我登录一个多年未用的旧聊天程序。随着一声欢快的“叮”,一个名字从灰色变成绿色,提示道,查尔斯上线了。我不知道是谁先开始聊天的,也忘了是谁建议从线上聊天改成打电话的。我们聊了一个小时,仿佛时光从未流逝。

他问我在哪里念书。我回答完,他说:“哈佛!天啊!”

“谁会想到啊,是吧?”我说。

“我想到了。”他说。的确,他总是那样看我,早在有任何迹象之前。

我问他大学毕业后在做什么,换来一阵尴尬的沉默。“计划不如变化快。”他说。他没能大学毕业。大二时他的儿子出生了,他便辍学了,因为他的妻子病了,有一大堆医药费要付。他去了怀俄明州的石油钻井平台工作。“本来只干几个月,”他说,“那是一年前的事了。”

我告诉他肖恩的事,我如何失去他,如何失去了其他家人。他静静地听着,然后长叹一声,说:“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你应该放手让他们离开?”

我没有,一次也没有。“并不会永远这样下去,”我说,“我能解决它。”

“真有意思,你竟然变化这么大,”查尔斯说,“但听上去还和我们十七岁时一样。”

树叶开始变色时,我的父母来到了校园。那正值校园最美丽的时候,秋日红色和黄色的树叶与殖民时期建筑风格的酒红色砖墙交相辉映。爸爸说着语法混乱的乡巴佬英语,身着牛仔衬衫,戴着美国步枪协会终身会员的帽子,与哈佛的环境是那样格格不入,他的疤痕更强化了这个效果。那次爆炸后的几年里,我已见过他多次,但直到他来到哈佛,在我生活的衬托下,我才意识到他的毁容有多么严重。我通过路人的眼睛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在街上从陌生人身边走过时,那些人脸色大变,还会回头再看他一眼。然后我也会看着他,注意到他下巴上的皮肤像塑料一样紧绷,他的嘴唇缺少自然的弧度,他的双颊像骷髅一样向内凹陷。他经常举起变形扭曲的右手,指着某个东西,而当我盯着它,看着它正指向哈佛大学古老的尖塔和圆柱,它在我眼中似乎便成了某种神秘生物的爪子。

爸爸对大学不感兴趣,所以我带他去了城里。我教他乘坐地铁如何把卡插进卡槽,通过旋转门。他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