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虽然只过了一个月,但我也知道获得奖学金简直是天方夜谭。美国历史课变得越来越容易,但只不过是我不再挂科而已。我的音乐理论成绩还不错,英语课却很吃力。老师说我有写作的才能,但我的语言出奇地拘谨和生硬。我没有告诉她,我仅仅凭借阅读《圣经》、《摩门经》以及约瑟夫·史密斯和杨百翰的演讲学会了阅读和写作。
然而,真正的麻烦来自西方文明课。对我来说,这门课一度是胡言乱语,可能是因为在一月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以为欧洲是一个国家,而不是一块大陆,所以教授的话在我听来几乎讲不通。“大屠杀”问题事件之后,我就不再问问题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最喜欢这门课,因为凡妮莎。每次上课我们都坐在一起。我喜欢她,因为她似乎和我属于同一摩门教派:她穿高领宽松的衣服,她还告诉我她从不喝可乐,星期天也从不做作业。她是大学里我遇到的唯一一个看上去不是异教徒的人。
二月,教授宣布,他不再进行一次性的期中考试,而是每月一考,第一次考试将于接下来的一周进行。我不知道如何准备。这门课没有教科书,只有画册和几张古典音乐CD。我一边听音乐,一边翻看画册。我费力地记忆画家和作曲者,但我没有记住名字的拼写。大学入学考试是我参加过的唯一一次考试,全部是多项选择题,所以我以为所有考试都是多项选择题。
考试那天上午,教授让每个人都拿出蓝皮书。还没等我弄明白蓝皮书是什么,大家都从包里拿出一本。动作一气呵成,不约而同,像经过彩排一样。我看上去像是舞台上唯一错过彩排的舞者。我问凡妮莎有没有备用的,她说有。我打开蓝皮书,以为里面都是选择题,却发现一片空白。[5]
百叶窗关上了;投影仪闪烁着,放映出一幅画。我们有六十秒的时间写出这幅作品的标题和艺术家全名。我的大脑只发出一阵沉闷的嗡嗡声。一连几个问题都是如此:我完全一动不动地坐着,根本不知从何作答。
屏幕上出现一幅卡拉瓦乔的作品《朱迪思砍下霍洛芬斯的头颅》。我盯着那幅画,上面一个年轻的女孩平静地将一把刺穿男人脖子的剑抽出,就像从奶酪里抽出绳子一样。我和爸爸一起砍过鸡头,我抓着脏兮兮的鸡腿,而爸爸举起斧子,重重一下砍掉鸡头。接着我将鸡抓得更紧,用尽所有力气,而鸡抽搐着死去,羽毛散落一地,血溅到我的牛仔裤上。想起那些鸡,我暗自揣摩卡拉瓦乔画中场景的合理性:砍掉别人脑袋时,人的脸上怎么会有那种表情那种无比平静,事不关己的表情。
我知道这幅画是卡拉瓦乔的作品,但我只记住了他的姓,甚至连姓我也不会拼写。我确定标题是《朱迪思砍下某人的头颅》,但即便是刀架在我的脖子后面,我也拼写不出“霍洛芬斯”这个名字。
还剩三十秒。也许我只要在纸上写点儿东西管他什么东西就可以得分。所以我按照读音写上了“Carevajio”,但看上去不对劲。我记得有一个字母是双写,所以我把它划掉,写上“Carrevagio”[6]。还是不对。我又试了几种不同的拼法,但一次比一次差。只剩二十秒了。
在我旁边,凡妮莎还在不停地答题。当然了,她属于这里。她字迹整齐,我能清楚地看见她所写的内容:米开朗基罗·梅里西·达·卡拉瓦乔。在名字旁边,同样漂亮的字迹写着:《朱迪思砍下霍洛芬斯的头颅》。还剩十秒。我抄下了答案,不过出于一种选择性的诚信,我没有写卡拉瓦乔的全名,因为那样就是作弊了。投影仪一闪,展示下一张幻灯片。
考试期间,我又偷瞥了几次凡妮莎的答题纸,但是没戏。我不能抄她的论文,可我又缺乏基本的知识和文体技巧,不知道如何撰写自己的文章。在这种情况下,我一定是把想到的一切都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