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三十万字的小说,稿费以千字二十计算,首印一万册,算下来苏麦麦能拿到稿费六千六百元。按出版社的规定,先预付百分之三十给作者,也就是一千九百八十元给苏麦麦。等到回首都后,把合同盖了公章,便把钱邮政过来,商定五个月到六个月左右交初稿。

不得了,一转眼,小苏都成大作家了!

打从褚编辑和助理同事来到家属院,人人都知道苏麦麦要出版小说了。这年头能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的都算文化知识分子,出版小说简直更厉害,咱们十一旅出人才啊!

有人高兴,当然也有暗中看不惯的人。

这中间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有人给上级领导告状了苏麦麦。说部队一个旅领导的月工资才多少,小苏不过随军家属,写一本书就超过领导一年的工资,影响非常恶劣。建议部队上级给全国各大出版社打电话,禁止发表苏麦麦的小说,并给予苏麦麦通报批评。

这个告状让领导们啼笑皆非,那科学家还是祖国栋梁呢、外交官还是优秀的对外形象呢,如果住在部队,付出的脑力劳动所得却不允许超过干部,那岂不是该建议孩子们都别上学了,祖国的未来谁来建设?

国家的发展是各个方面的,文艺创作也是一个重要的体现。旅部的领导没点名告状者,但在广播里开解了一番,并且鼓励有更多的人才出现,这样的家属院才更加展现随军的丰富生活,是部队的骄傲!

苏麦麦事后才知道,竟然有人告状呢。

她想起在学校做调研时,曾经查过的一些资料。说在某些年代,的确发生过这类的事,还有些单位工人,因为写稿比领导收入远超,于是被下放去劳动的。或者公社里的社员写稿发表,因为太激动了,半夜打着手电筒,对着报纸数字数,想计算自己千字多少钱,结果被别的社员告状,然后戴上了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