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外头热闹的声音,洛笙笙眼睛一亮,说自己想去买些东西,得了柳隽真的应允后,便欢天喜地地下了车。
再回到车上时,他手里多出一个纸包,剥开一看,是一些色彩斑斓、晶莹剔透的糖果,瞧着煞是好看。
洛笙笙将纸包递到柳隽真面前:“教主,此物名为琉璃糖,好看又好吃,是最近的新鲜吃食。您也尝尝吧?”
柳隽真脸上笑容不变,身子却是不着痕迹地避开了些:“不必了,我不爱吃甜的。”
“你不爱吃甜的?这倒是怪了。”薛戎奇怪道,“本尊明明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吃糖了。那时,别说是这琉璃糖了,就连一块粗糙的黄糖,你也稀罕得很呢。”
薛戎此言不虚,在他的记忆中,柳隽真的确是极爱吃糖的。
两人自幼便相识,论起这段过往,倒要从薛戎的出身说起。
一些身世显赫的宗门子弟,从小便受父母、恩师悉心栽培,而薛戎的境况恰恰相反,连生身父母都不知是谁。
是一对深山中务农的夫妇将他抚养到五岁,还请村里唯一识字的人替他起了“薛戎”这个名字。
然而,对这两位应称作养父养母的人,薛戎也全无印象。
据说,这对夫妇捡到被遗弃在山中的薛戎时,年纪已过了半百,却依然没有孩子。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将这个哭闹不止的男婴抱回家中,意图抚养他长大,作为将来年老的靠山。
薛戎长到五岁后,他的养母薛大娘却忽然有了身孕。老蚌生珠,这可是天大的喜事,虽然夫妇二人常年过得食不果腹,薛老汉还是厚着脸皮向邻居家借来一只鸡,炖了香喷喷的鸡汤,给妻子补身体。
他们随即想到,孩子一旦生下来,家里就又添了一张吃饭的嘴,日子只会越来越拮据。亲生的大胖小子定然是不能饿着的;薛老汉常年在地里做农活,也不能缺吃少喝;薛大娘到这个岁数才生孩子,产后更少不得进补。
思来想去,只有薛戎这个野种多余得可恨。
他原先是薛家夫妇唯一的希望,而今却成了碍眼的累赘。
幸好,薛老汉与薛大娘并未烦恼多久,就有一位打扮体面的男子造访了这座小山村。他声称自己是个家底殷实的生意人,唯一憾事就是多年无子,此次前来,便是想求得善缘。
夫妇二人并未向他询问太多,就欢天喜地将薛戎卖给了他,换得两吊铜钱。
从此以后,薛家夫妇逢人便说,他们做了一桩天大的善事,将薛戎这个来历不明的野种托付给了一位富庶善人。
那男人一只手上长了六根指头,诨名曾六指,当然不是什么善人。
如果拍花子能称为一门生意,他倒是没隐瞒自己的身份。
从此以后,曾六指便将薛戎带在身边,寻到机会就向人吆喝,以图将他转卖出一个好价钱。
然而事与愿违,薛戎差点成了砸在薛六指手里的赔钱货。
这也实属正常,薛戎在深山中长到五岁,几乎没见过什么人,连养父养母都不怎么理睬他,养成了极度孤僻阴沉的性子。
他骨瘦如柴,面带菜色,整日不是木着一张脸,就是露出满脸惊惧之色,看了便让人不痛快,遑论花钱买下他了。
薛戎还从不主动开口说话,每次曾六指向围观的人介绍时,都需要下狠手掐他的胳膊,让他哭嚎出声,才能证明他不是哑巴。
在这期间,曾六指又拐来、买来过许多孩子,没过多久就顺顺当当地卖了出去。
唯有薛戎,足足在曾六指身边耗了两年,都没能寻到买主。
薛戎的一餐饭,不过是小半个干馒头,需要蘸着凉水才能勉强咽得下去,但曾六指细细一算,如此长年累月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