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4章(1 / 2)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史上这事的原貌为进奏院案:

在庆历四年(1044)的秋季赛神会,按照宋人惯例,各个馆院都会准备酒宴,于是苏舜钦也将进奏院的旧报纸给卖了,换了几贯钱,邀请了进奏院的同僚和几位有交情的好友,到酒楼喝酒联欢,还叫了几名官妓歌舞弹奏,陪饮助兴。

当时的进奏院是负责刊印中央政府的朝报,然后分发给各地政府的。一年积累下来,往往有很多废报纸。卖废报纸赚不了多少钱,不够喝酒的花费,于是这场酒席其实是个人凑份子,‘众筹’出来的。

恰好有个叫李定的官员,得知此事后,也跑来表示想参加这一场聚会。然而苏舜钦一直瞧他不上,拒绝了。李定便怀恨在心,四处托人打听聚饮的详情,然后加油添醋,四处散布,让流言传到了御史中丞王拱辰处。

第299节

很快,王拱辰就上书弹劾苏舜钦卖公家旧纸所得公款召妓、开席会宾客的罪名。开封府调查清楚后,发现确有其事:苏舜钦等人,身为进奏院的长官,却盗用旧纸钱喝花酒,是为监主自盗;王洙等人‘与妓杂坐’(私自召官妓是被法律禁止的,只能作为官宴,且不能私侍枕席);周延隽和周延让等人则因服丧未除就参与‘妓乐’;王益柔则做了《傲歌》,谤讪周孔(里头一句 ‘周公孔子驱为奴’)。

于是在一群人的推波助澜下,‘监主自盗’的苏舜钦等人被削职为民;王洙被去除侍讲、检讨二职,徒知濠州;周延让监宿州税;周延隽降为秘书丞……所有参加宴席的人,都遭到了斥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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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我的看法是虽说卖旧物供聚会饮酒一事,似成惯例,但真要追究起来,违法的确就是违法,监守自盗的性质也颇为恶劣。因此就算令人同情,也难以说王拱辰等人攻击他们的事出无由。

另外有趣的一点是,在此发了大力的王拱辰还是苏舜钦的举主,也是最先举荐苏舜钦充当馆职的人,这次严厉弹奏,其实并无私人恩怨,而纯粹是‘喷子’履行职守,不讲半点私情而已。

(《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作者吴钩,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p125133)

第三百二十一章

御史对官员发起弹劾,向来无需关白长官,放在对陆辞一直怀恨在心的韩绛身上,更是全无顾及。

翌日早朝之上,韩绛就揪住了这一点,毅然攻诘起‘陆大夫身为御史台之长,却唆使苏监进奏院卖公纸,召官妓,开宴席,会直龙图阁兼天章阁侍讲、史馆检讨王洙等宾客’的诸多罪状了。

原本偷偷在台上打哈欠的小皇帝,在听得小夫子又遭弹劾时,不由一惊,连打了一半的哈欠都给收了回去,下意识地看向了陆辞。

在韩绛一派的御史台官员慷慨陈词时,陆辞不仅好端端地站着,神色悠然又从容,嘴角还带着淡淡的微笑。

看他这反应,顿让作壁上观的文武百官感到几分微妙了。

陆辞究竟是不晓事重,还是破罐破摔,亦或是当真有恃无恐?

若换作他们,听到韩绛历数罪状时,恐怕都已经气愤地站出队列,不论是否有用,总归要自辩清白一番。

毕竟‘唆使’一词,用得很是刁钻恶毒,的确是难脱身的一个罪名――哪怕开封府真派人推查起来,在难有真凭实据,而是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也难有定夺。

虽包括上书的韩绛在内、都清楚典卖旧纸的真正主使定然就是苏舜钦本人,而根本不可能是自多年前迁走后,就极少涉足馆阁的陆辞指使。

可人心难测,更何况是危难当头:于身涉麻烦的苏舜钦而言,能有将脏水全泼到陆辞身上,换取自己逃过一劫的选择时,谁又能保证他还能保持本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