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相遇情难尽,犹如故人久别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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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棒的男高中生 限
听说楼下十八岁的男高中生暗恋我
于刀鞘
发表于2 weeks ago 修改于4 days ago
Original Novel - BL - 连载 - 现代
小甜饼 - 轻松 - 爽文 - 狗血
中篇
第一人称
闷骚面瘫重欲清冷受vs白切黑直球狼狗高中生攻
“第一次看见他,我以为我能糟蹋了他。”
“最后,被糟蹋的人是我。”
第一章:
1
我姓霍,名逸。
地地道道北京爷们,二十五岁之前忙着做个合格的富二代。
我的便宜爸妈有权有势,然而是商业联姻,各自有各自的家庭。
我只是个精子和卵子的产物,没得感情的那种。
我非常明白这一现实,于是从小到大坚持无法无天,坚持游手好闲。
富二代该玩该混的事情我都做过,那些个声色犬马的场面也都司空见惯。
然而二十六岁了,我开始思考生命真谛,比如,我为什么是个gay?
2
生物学上说性取向是天生的。
我也觉得是。
然而母胎单身了这么久,我眼光愈发高。
名声在外,不近男女,天生一张薄情寡义的脸,看着不像好人。
没人敢泡我,我又懒得泡别人。
导致我孤独寂寞冷到快步入中年。
也只能被迫经常睡前看点gay片当助眠。
然而……偶尔被gay片里的人丑到。
有时候照镜子,觉得自己万一哪天家里破产,下海去拍gv,不知道是不是能成为一代gv之帝。
依稀记得,三里屯有星探抓着我不松手:“先生,您的长相不当明星可惜了!!”
我面瘫脸,扬了扬手腕上一百万的手表 没说话。
星探继续劝说:“我是xx娱乐的经纪人,您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我继续面瘫,沉思片刻后,拿出口袋里的劳斯莱斯幻影的车钥匙一摁。
车门在星探身后随之而开,他终于放弃挣扎。
我叹了口气,上车后戴上墨镜。
3
朴实无华的富二代加上gay的身份,让我偶尔压力山大。
于是乎我在二十七岁这一年下定决心洗清革面,重新做人。
不再享乐游戏人间,我要当打工人。
我随手在五环买了个公寓房,住十楼,顺便在一家传媒公司当执行经理,拿着月薪一万二的工资。
于是乎,我一身西装革履,戴着金丝眼镜,稳重自持,话少装逼。
新邻居和同事们他们都觉得我是个长得帅,但沉默寡言的社会精英。
可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富二代。
4
春天是万物复苏且生物交配的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