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慕从无奈地停下脚步:“廉修,别做傻事了,跟我回去,我们一起把当年的事情说清楚。”

廉修笑了笑,从容的退到安全距离,坦言:“不用回去,我现在也说清楚,要不要听一听,不过,周慕从我提醒你,时间不多了。从这里去楼上,有出口。你不用死在这里……想想廉程!”

周慕从沉默。

叶澜之继续说:“一直以来都有两个廉修。你不是一早就猜到了吗?”

周慕从追问:“到底是谁杀了瞿大同?死的又是谁?”

叶澜之笑容玩味,眼神冷冽:“他不是千方百计给你们留下线索了吗?”

他说的,应该是那本笔记本。

周慕从坦言:“……你有心脏病,估摸着兜里揣着速效救心丸。”

这是讽刺也是试探。

叶澜之没有否认,没错,他就是那个患有心脏病被廉传沛嫌弃至极的廉修。

“本来,我和我弟交替出现,相安无事,可不知道为什么,廉程总能分辨出我和他。我一到家,廉程就说我身上的气味难闻,但是我弟,她却很喜欢黏着他,开心地叫他哥哥。明明我也是她哥哥。”

叶澜之冷笑:“连我妈都分不清我和他,偏偏被廉程看出来。这么下去,迟早有一天,我俩会露馅……廉传沛说过,不露馅,两人都活,露馅了,只能活一个!廉传沛这个人,没有感情的。”

周慕从疑惑:“廉传沛为什么要你们两人用一人的身份。”

叶澜之苦笑:“你说,廉传沛为什么要绑架廉程。”

周慕从愕然,答案显而易见,他却如鲠在喉,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叶澜之的脸色变得阴沉,他咬牙切齿地说:“对于廉传沛来说,他要的从来不是孩子……他的孩子实在太多了,根本不在乎少一个。他想要的是听话的棋子,是合格的供体!对于廉传沛来说,血缘关系更容易让他支配我们。”

“我想到一个法子……”叶澜之阴沉着脸:“有一次,我借故带廉程出去玩,把她丢在了郊区一个废弃的楼栋里,我对她说,我去给她买蛋黄烧麦,让她在这里等我,哪都不许去。她很乖的!”

叶澜之思绪飞到很远。

“……我查过天气,那几天暴雪……只要过了一夜,她在外面没回去……说不定……”叶澜之顿住,神色黯然:“我弟知道了我的想法,居然把我暴打了一顿,然后,又把廉程找了回来。他太容易心软了。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和我弟,只能活一个。我心脏不好,死的迟早是我。”

“所以,你杀了瞿大同。”

“瞿大同本来也该死……周慕从,你有没有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待过,出门就是垃圾站,臭味熏天……没人关心你是谁?你没有姓名,更没有家,像狗一样……”

周慕从明白,他说的是清水街。

“考上高中后,我就彻底退出了廉修的生活,程敏茹每周给廉修 200 的生活费,他拿来分我一半,我身体不好,要吃药,要租房,廉修只能去打工,给商场发传单,送快递……我那时候就想,我为什么要这么活着,我原本有姓名,有父母,结果现在,活得还不如路边的一条狗。”

叶澜之顿了顿,继续说:“有一天,我弟他告诉我,他想结婚了。我问他,我呢,怎么办?他说他也不知道,但是这么下去不是办法,他说他去求求廉传沛,把我送到国外去。我劝他死了这条心,廉传沛不会同意的。”

叶澜之直视着周慕从,声音冷冽:“……到最后,我成了多余的,可不可笑!廉传沛不想要一个一无是处的儿子,廉修和廉程不想要我这个哥哥,我是个废人。没错,瞿大同是我杀的,因为我也没打算活着。但是……不管你信不信,我弟就是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