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帆本着良好打工人的素养,微笑,赵慕突然蹙眉扭头问道,“胡塞尔是谁?”
鬼知道胡塞尔是谁。
可老板问题都问出来了,作为大小姐得力的狗,丁一帆立刻上网去查,“胡塞尔,全名埃德蒙德·胡塞尔,德国哲学家,现象学奠基人……”
大小姐打断,“什么是现象学?”
丁一帆,“……”
赵慕又扭头,“小帆,那你会德语吗?”
丁一帆撑着笑,手掐大腿,“我可以学。”
她站起身来,“很好,咱们的店是要面向国际化的,光会英语可不行,这样吧,你去考一个德语 B1 吧。”
丁一帆,“……”
我他爹是什么语言小天才吗?
“好的老板。”
*
宁遥把姜凤霞送回宿舍安顿好,才推开 813 的门,她的舍友不知道又在捣鼓什么,进门的地上摆放了一堆泡沫盒,碎屑满天飞,呼吸道高端局。
“诶,跑哪儿去了?”
她并不想跟王茜说话,打算换了睡衣洗澡睡觉,王茜却叫住她,“别动!”
宁遥纳闷,“怎么了?”
王茜匍匐在地上,“我在找我的宠物。”
“什么?”
宁遥懒得惯着她,刚走两步去换拖鞋,就察觉到脚感不对劲,她一下子弹开,拖鞋被踢远,王茜欣喜的跑过去,那是一条黑黢黢,拥有亮面的壳,一节一节,像小龙虾一样的硬壳,两边又像洗车毛刷那样蠕动的黑色长足虫。
“不是,你是不是脑子有病啊?这是你养的宠物?”
王茜拎着自己的宠物放到透明的塑料盒子里,下面还铺了一层白色的细沙,“不伤人的。”
宁遥现在还浑身发麻,她恶心一切不带毛的动物,以前王茜养乌龟蜘蛛金鱼金丝熊就算了,养一条多足虫是什么意思?关键是不侵犯她的领域也就罢了,乌龟晚上老翻身,坚硬的壳撞到塑料壳上很吵,那小蜘蛛有一次挂在她的大衣上,她以为是扣子,还有那条死金鱼,有一天漂浮在马桶的水里。
“神经。”
她快步过去捡起拖鞋,刚刚踩到多足虫的触感让她一激灵,依旧浑身毛骨悚然,拿着刷子进了卫生间,刷了好几遍才换上。
宁遥放了轻音乐洗澡,这热水也不好,拧的右了太热,稍微一调就冷,好容易调试到合适的,借着热水,她心情舒缓了几分,在心底按下想杀了舍友的心。
她有一头因为遗传而特别柔润光滑的头发,又长又黑,介于细软塌和粗硬之间,刚刚好,宁遥最爱惜自己的头发,每次都会花很长时间去护理,只有头发长得好,她才觉得自己是个人,尽管她每天起床还是能在枕头上发现掉发。
收拾完之后,宁遥爬上了床,遮光帘一拉,降噪耳机一戴,床垫和枕头都是乳胶的,被子蓬松柔软,床品是纯棉的,枕头是真丝的,无尿,她扯过一旁的玩偶揽在怀里,才觉得世界平静下来。
她拿起手机来充上电,照例先看一眼微信,QQ 这个冷宫废妃却发来了消息,丁一帆?宁遥看了一会儿,没有及时点开。
他为什么会给她发消息?宁遥不想做太多心理活动,但还是猜测了一下,才点开。
我那天才看到抖音直播有人把这个虫放手臂上爬
4.大多数人到死都没有朝尘世之外瞥一眼
丁一帆本着真诚就是必杀技,邀请宁遥,【我们老板想见你。】
宁遥觉得他莫名其妙,【我不认识你们老板吧。】
见到她回复消息了,丁一帆也很积极,【你放心,我们老板是女的。】
【我是直女。】
丁一帆望着手机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