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他满意,对方多半是磨到没办法且觉得比一开始便宜就不算太亏,就勉强答应了。
同事的生意,他也会做,价格自然也是水涨船高。
没什么钱的人类他都能坑,那手持大量信仰值的神明,更有宰的价值了。
例如不止一次照顾他生意的邪神,就是最方便下手的肥羊。
一来是对方本就是神界数一数二的“富豪”,二来是那尊神最舍得为信徒掏钱。
他根本就不需要跟祂拉扯太多,只要打个金额过大才能看出折扣的降价百分之零点一就可以了。
这样的折扣基本上就是没有优惠,但心系信徒的邪神只会在看到他让步之后同意。
嗯,为信徒花钱绝对是祂冲动消费的点,他也是清楚这一点才能从对方手中赚钱,不然只有被赚的份。
毕竟邪神,还是有几分商业头脑的,只是没自己这么过分就是了。
他承认自己算是奸商,而对方则是老实本分的经商者。
寻回之神认为自己赚的钱必须只进自己的腰包,他完全不能理解邪神帮助信徒脱贫致富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