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呢?”
明锦脸色一僵。
“会做饭的话,能解决掉生活中许多麻烦。”程亦铭支着下巴,意有所指道:“你如果要学,我可以找阿姨来教你。”
明锦不禁放下碗筷,颇有些不爽地回怼道:“你吃不惯外卖,我为什么一定要跟着你出去?”
“没有为什么,”程亦铭理所当然道,“还是那句话因为我现在是你的金主。”
明锦咬了咬牙:“那为什么学做菜的不能是你?”
“蠢,”程亦铭懒洋洋地欣赏着他变幻的神情,觉得他像只闹别扭的笨蛋小狗,“都说了我是你金主了,你见过有哪个金主自己学做菜的?”
才不,其实只是因为他懒。
一个人摸爬滚打数十年,他早就不是数十年前那个金尊玉贵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明家大少爷了,即便面上看着依然光鲜亮丽,可内里却流了不知道多少血泪。
他当然会做饭,但以他现在的性子,没有利益的事为什么要亲自去做呢?
交给现在某个需要磨砺的傻狗就好了啊。
“厨艺是身为情人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我不喜欢不会做菜的人有句话叫抓住男人的胃,才是抓住了他的心。”
程亦铭微笑着,一字一句道,“你应该明白吧?”
明锦无言以对,只有浑身上下散发的低沉气压能让人察觉到他不爽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