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懂,意思是看我不顺眼,要和我决斗的意思。
我向左,绕过了他继续走。
他背后还在嘟囔着听不懂的话。
我眼神渐冷,猛的转身!一脚踹到了他裆部中间!这人疼的弯腰跪下,我迅速抄起地上的一块石头,一石头砸在了他脑袋上!
这人当场开瓢!血流了一地。
“呸!”
“忽卡你妈忽卡。”
周围人都看着我没敢上前,夏尔巴人规矩,如果成年男性决斗,就算一方被打死了都没事儿,反而胜者会得到部落勇士的称号和尊敬。
知道明米婶子在哪儿,我跑着去找她说一番比划解释,我让她带我去了抹玛珍家。
抹玛珍家很简单,就一个不大的木屋,连张床都没有,墙上挂了很多简单工具,药材,水瓢和竹子编的簸箕什么的。
我越说情绪越激动!
她妈或许是明白了我的意思,脸色变的异常愤怒!直接把我推了出来!随后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彪哥不敢帮我,她妈也将我拒之门外,部落里的一切大小事务都是首领说了算!其他人不敢反抗!
我能想象到,玛玛珍现在被关在黑屋子里,她肯定很无助,肯定很害怕!
就像彪哥说的,我就一把枪,可部落里几百个人!如果来硬的!我瞬间就会被人群淹没打死。
说理?那更不行!基本的语言都不通!
马上天黑了,现在,我该怎么办.....
如果把头在这里,如果把头是我,他又会怎么做?
我蹲在地上,一连抽了三根烟,起身,眼看着太阳逐渐落山。
天要黑了。
第127章 夜战!
把头告诫过我,行走江湖,少碰女人,不要为了女人意气用事,很容易栽跟头。
异性之间,利益为重,如果对方能带给我什么好处,那我会主动和对方接触,以此来换取最大利益,男的女的,本就是互相利用。
但,抹玛珍是例外。
我就是要救她,没原因。
如果说非要一个理由,那就是我想英雄救美。
我们地处文明社会,很多都不知道,其实不光是夏尔巴,在举个例子,比如云南金平县境内的“莽人”部落,他们就认为,妇女怀了小孩儿和丈夫没有关系,丈夫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载体,妇女之所以会怀孩子,是和他们部落里供奉的一种特殊的“神”有关。
那里的女人,在临产之际,不能躺着在床上生,被要求只能站着把孩子生下来。
丈夫就在场看着,女的站着生下孩子后,然后丈夫用浸泡了羊血的竹片将脐带割断。
竹片不锋利,有的割十几下,脐带都不会断。
这样做,会导致新生儿早亡,女方大出血或感染留下严重病根。是不是觉的匪夷所思?这就是事实,不信自己去他们部落看,前提是能混进去。
晚9点,部落里燃起了巨大篝火。
部落里的人围着篝火席地而坐,三三两两不懂事的孩子们围着篝火追逐打闹,气氛热闹,我在远处看着这一切,猛的攥紧了拳头。
根据了解,到11点半,抹玛珍会被绑着抬上一种树枝做的自制担架,送到某个地方后,随行人员用绳子将她吊起来,就像牲口,在手腕和脚腕上分别割一道口子,然后流血而亡。
那个时候,是我救她的最好机会,一来,远离部落大本营避开了大部队,二来方便逃跑。
我扎紧裤腿,藏好刀枪,背上弩弓全副武装,趴在草窝中等着,彪哥派人来找过我,没找到,因为我让明米婶子留话说我下午就离开了。
很快,时间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