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行。哦,上天一定是听见了我的祷告,命运的转轮将你我摆回正确的轨道。繁华落尽,我终于鼓起勇气站在了你的面前。爱,就应该轰轰烈烈。爱,就应该浓烈如酒,潇洒似风……”
“呵。”费朗嚼着泡泡糖,“八岁……你八岁的时候,我明明在国外。你这个撒谎不眨眼的小东西。”
他想了一下,懒洋洋地打字,在下面评论:“哪儿雇的三流写手?文采不如我。”
他回复完就丢开手机,朝窗外看了一眼夜色,居然已经这么晚了。他起身,戴上墨绿的圆形墨镜,拿起嵌满硬金属的粉色夹克离开公司。
费朗爱玩,可是费家家大业大,他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公司的事情还是很上心,常常泡在公司。
他开车回家,路上不经意一瞥,瞥见那辆喷了字的红色跑车停在一家小酒吧外面。实在是那辆车太过显眼,霓虹灯闪烁的光打在车身,照着上面的字。
“不泡到费朗死不罢休!”
费朗盯着那句话看了一会儿,调转方向盘,把车停靠在路边,走进那间寒酸的小酒吧。他不是不去酒吧玩,而是从来不会来这么小这么寒酸的地方。
鸡尾酒难喝得要命。
费朗坐在高凳上,望向舞池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