攥紧了拳头。
沈均当然也知道,他甚至感受到了主人的目光,三步并作两步爬到主人身边,用脸蹭了蹭主人的脚踝,又抬头用脑袋蹭主人的膝盖,满是忠犬依恋主人的既视感。
明焕抬手挥退了其余五人,伸手抚摸沈均毛茸茸的头发。
“汪。”沈均回应。
主人要他当小狗的时候,他是绝对不能说人话的。
明焕说:“重新给你买了个狗盆,明天应该就到了。”
“汪汪。”沈均双手交叠趴在地上,真跟乖巧的大型犬似的,用脸轻轻蹭主人的脚面,表示听懂了。
沈均之前的狗盆被主人砸了,他还以为这辈子不能再用狗盆在主人身边吃饭了,主人还愿意再让他当跟在身后的小狗,沈均不知道这是这两天第几次感叹主人真好了。
明焕在上面用早餐,沈均趴在下面想为主人做点什么,试探性地伸出舌尖一截,舔上主人的脚背。见主人没有制止,反而直接脱鞋,将贵足放在拖鞋上给他舔,沈均欢喜得亲了一口。
明焕又将另一只脚的拖鞋踢了,抬脚踩在沈均肩头,权当给自己找了脚垫。
乖狗的早餐开始了。
明焕的脚很精致美观,应该说,明焕整个人都是极为美观的,连脚都彰显着一种高贵冷艳不容侵犯的感觉。
整体弧线流畅,色泽白皙健康,仔细看还能瞧见脚背皮肤下的青色血管脉络,脚趾的长度适中,指甲一尘不染,呈清透的粉色,十足养尊处优、未经风霜的造物。
沈均又舔又亲,从脚背到脚侧,从脚趾到每一个脚趾缝都仔仔细细地舔舐,像在品尝这世间最美味的珍馐,忘却了俗世之中的烦恼。他只是一条狗,只需要为主人服务,逗主人开心,供主人驱使。
舔完一只脚,沈均又伸出狗爪子恭恭敬敬地将另一只贵族从肩上捧下来舔舐,将另一只脚也舔了个遍。
沈均舔得开心极了,不时发出奶狗似的小声犬吠。主人回国后对他可真好啊,又是准他服侍小主人,又是愿意赏他舔脚,真不知道怎么报答主人的恩情才好。
沈均狗胆渐大,犹嫌不过瘾,索性张开嘴含住主人的大脚趾,纳入口中仔细爱抚起来,不时侧脸伸出小虎牙轻轻咬一口,引得明焕拿出脚照着他的脸不轻不重地踹了一下。
“汪……”沈均耷拉着,活脱脱是一条狗被主人发现闯了祸的模样。
明焕当然没有真的责怪他,反而拿纸帮沈均擦干了脸上的口水,询问他饿不饿。
“汪汪汪!”沈均狠狠点头,强烈地叫了几声,毕竟他从六点半起床,到现在连一口水都没敢喝,说不饿那不仅是骗自己的主人,连自己也骗不过去。
明焕唇角扬起一抹笑意,他的笑意中时常含有轻贱意味,这是他久居高位被取悦后的的习惯使然,倒不是真有多么冷情冷性,这次也一样。
明焕从桌上餐盘中取了一块切片面包,一点一点撕着喂沈均,他很享受这种投喂的过程,算是长大以后为数不多的岁月静好的时光。
主人的动作好温柔,眼神也好温柔,沈均觉得自己此时此刻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条狗,只恨自己没长条尾巴,不能朝着主人摇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