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用双手将狗绳递给少主。
明焕随手猛地一拉,被勒着脖子的人形犬不由慌乱地向前爬了几步,又委屈又带着点撒娇地“嗷呜”一声。
明家的家犬都很熟悉主人们的味道,这条人形犬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嗅觉灵敏,打从一进屋闻到家主与少主的气味就双眼放光、口水险些滴落地板,肛门里塞的尾巴被它摇得勤快极了。
这一下被拉得离明焕近了两步,索性欢快地用前爪去碰了碰少主的膝盖,头也不停地往少主的小腿蹭,却被少主一脚将脑袋踩了下去,“咚”地一声,那人形犬立马收了动作和声音。
脚又踩了两下,明焕问谢晖:“叫什么名字?”
“登记在册子里的叫‘小白’,少主若是能赐个像样的名字,就是这条犬的无上荣光了。”谢晖讨好地答道。
明焕的脚从头部滑向了颈部,被狠狠踩住颈部的小白本能地抬起眼,竭力地望向高高在上的主人,主人垂着眼皮看它一眼,不甚在意:“就这个吧,懒得起。”
而小白却伸出舌头想去舔舐主人的脚底。
因着明焕一早下了令,沈均回来时可以直接进少主居所,无须禀告。沈均回到主宅迎接主人去到新家时,就直接看到了主人和别的狗玩耍的场面。
虽然童年只有他形影不离地陪伴主人,但沈均从未有过拈酸吃醋等基于占有欲才配产生的东西,他只会怕,怕主人没那么喜欢他,怕主人嫌弃他不合心意。
主人喜欢狗生物意义上的狗,沈均是十分清楚的,只不过主母动物毛过敏,主母过世后主人更没有心情养,所以才一直没有养过狗。
显而易见,这是一条人形犬,主人在和他玩扔飞盘的游戏,脸上带着愉悦的笑意。那条人形犬也十足懂得讨人喜欢,将飞盘叼回后,咧嘴笑着伸出舌头,等待主人的奖赏。
而主人微笑,摸了摸它的狗头。
在以忠诚奉主为人生信条的沈均心中,主人有很多狗,有很多喜欢的狗那是很好的,只要主人还记得摸摸他。
主人会记得吗?
明焕又扔出去一个飞盘,故意扔得又高又远,小白反应再快也没能接到,落在了沈均身边。
沈均下意识以询问的目光望向主人,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捡过来。”
没有一丝犹豫,沈均俯身叼起了飞盘,朝圣般爬向了主人。
其实主人说“捡”,一般情况下沈均也就听话地双手奉上了,但这次莫名存了些念想,想要一再地证明给主人看,别的奴隶会的,他也可以做到,可以给主人解一时的闷。
主人认为奴隶偶尔的自作主张是一种情趣,沈均其实很早就明白这一点,只是一直不会去做而已。
事实证明,沈均的做法是对的,明焕扔给他,就是想看他会不会自己叼回来。现在看着这只蠢狗难掩紧张的求表扬神情,狗模狗样和另一只比起来相形见绌,显得不像人学狗,倒像狗变成了人,在初期驯服人类躯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