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以主人的身份对奴隶将,只是一个普通人对另一个普通人说,也足够打击人以至于伤人的地步了。
沈均一个一米八的成年男人,小鹌鹑一样地站在比自己小一岁的主人跟前听训,被训得下意识咬住了下唇,内心像是胆汁混着醋一块儿打翻似的又酸又苦。
“抬头,看着我。”
听见主人的命令,沈均怯怯地抬起眼,对上主人平和的目光。其实平心而论,主人远远算不上是训斥他,甚至有点倾囊相授的意思,希望他可以变得更符合心意,而不是贬斥得远远的。
果然,主人向他展现了远胜于他的成熟与宽容,像商定一个协议一样的正式而有风度,对他说:“现在答不出来,没关系,我会给你时间。在这个过程中,你要试着信任我,明白了吗?”
主人温和的姿态几乎让沈均感激涕零,也为某一刻自己的心理致使主人难过而羞愧欲死。
“主……”沈均还没想好该说些什么,就听见主人对他说道,“手伸出来,握手那样侧着。”
沈均照做,然后明焕也伸出手拍向他的手掌,完成了男孩子之间最常见的击掌。
动作很快,似乎也很响,但是一点也不疼,只有些微的麻,昭示主人的掌心曾印上过他的掌心。
那么轻佻,却又是那么亲密。
沈均不知道怎么做,又跪了下去,以额触地,将无以言表的虔诚与感激都放进这一声叩头中了。
他经常给主人磕头,一天没有几十也有十几个,或因规矩或因请罪,更多的是习惯使然,毕竟天生就应该是这样。而这种少有的带着有意识的叩拜,就促使他做得格外一丝不苟,姿态优美。
“主人,谢谢您。”沈均说。
明焕是喜欢看沈均匍匐在地的,他有着沈氏一族与生俱来的儒雅,配合自身所特有的清冷气质,加之恰如其分相得益彰的身形比例,跪在那里或趴在那里时,就像一座置于博物馆中央的玻璃罩中专供人参观的白玉摆件。
精致的雕刻琢磨,令人目眩神迷的光泽,引人升起把玩的欲望,也让人渴望脱手的那一瞬间它碎成一地齑粉的惨烈状况。
明焕的脚踏上沈均的背部,后者立刻调整高度与角度,力求让主人使用脚踏使用得更舒服。
“去挑几个会做饭做家务的奴才,和你一起去收拾、布置一下城东那座小时候住过的别墅。后天早上九点,来主宅接我。”
“主人?”沈均抬起头,一脸疑问,没太明白主人的意思。
明焕另一只脚踩了踩那张蠢狗的脸,明明白白地说出一开始的打算:“你跟我一起去外面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