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头佯作恶狠狠的样子瞪他,他却对我依然如旧,眉眼间甚至漫上了些许纵容。

咯噔。

那是心脏死灰复燃,再度跳动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人称写的我太爽了,真的。

我的真爱是第一人称qvq,第三人称好难好难啊。

(原地去世)

☆、【凰山】殉道

「墨燃第一人称视角」

3.

华碧楠在干什么,我不知道,我也不感兴趣。总之不是好事就对了。

“本座出去一趟。”我揉了揉后颈,刚才看风景看的太久了,总保持一个姿势,脖子会酸。

华碧楠拿着那支被我削掉一节的狼毫笔,表情难看得像死人脸:“去哪儿?去做什么?”

“抱狗。”我说,“你怎么这么烦,本座干什么你都要问,鸟都比你安静。”

华碧楠冷笑一声:“你和薛蒙还真是亲兄弟,他骂狗,你骂鸟,真是对称工整。”

我知道,他其实是在嘲讽我和薛蒙之间兄弟不睦,但俗话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本座作为踏仙帝君,脸这种东西更是早就置之度外了。

于是我装作听不懂他的言外之意:“这不是挺好的吗,不是一家人不骂一类话――对吧?”

4.

薛蒙喜欢骂狗,我则喜欢骂鸟――郑重声明,此鸟非彼鸟。虽然薛蒙总因为我骂鸟而骂我下三滥,但我以我踏仙帝君的人格发誓,我骂鸟的时候真的没有含其他的情/色意义。

不过别人总是会错意,觉得本座骂鸟不仅是在辱骂他们,还在贬低他们。之前听宋秋桐说过,本座的本事早已被一部名叫《不知所云榜》的东西传的人尽皆知了,基本上修真界人手一本。

而我就赫然列于其上,并且排名第一。

所以真的要以这个来比,说我是在贬低他们好像也挺有道理――虽然我并不想表示这个意思。但实在奈何不了他们要多想。

刘公说这是因为本座太优秀,他们都嫉妒本座,所以才这么给本座泼脏水的。

呸。

果然,修真界都是一堆垃圾。

5.

华碧楠对我的「一家人」理论嗤之以鼻,举了一大堆理由来反驳我,也真是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多闲工夫,大好时间不去研究殉道之桥,反倒忙着怼我,这不是有病吗?

于是我十分善解人意道:“你先别跟我说话了,好好研究你的魔门行不行?”

你赶紧研究完,研究完可就别霍霍我了,跟你抬头不见低见的日子实在太难以忍受了……

这种鬼一样的日子可还是赶紧结束罢……我打了个哈欠,想起我曾经的宫殿。

唔……

还是自家巫山殿看起来亲切。若是等这一切尘埃落定之后能带着楚晚宁回去,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有没有研究完,你知道?”华碧楠起身,绕过我走出去,眸里倒映着由于魔息大量汇聚而变成暗紫色的天空,十分快意地笑起来。

“马上就可以回家了……”他对着天上那扇瑰丽而阴森的魔门,神色近乎痴狂,“到那时候,就没有人敢在欺负我族了…”

我则很煞风景地跟在后边笑,笑声很大,我知道他能听见,但我仍然没有收敛的意思。

一个人假如要靠着别人才能活着,那么无论到哪儿,这个人都是挨欺负的货色――这是我用人生中的前十五年,琢磨出来的道理。

只有自己强横起来了,才会不遭人欺负。说实话,我其实真的不认为蝶骨族回魔界就能过上多好的日子,魔界讲究弱肉强食,丛林法则,比人间界还要过分,真得不见的能对这些叛徒――勾陈上宫的母族,更何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