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
恭子和纯子的证词之间,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异?那是完全不得而知的。
有旁听的人说:“恭子如果说自己勒的是活着的小彩,就等于是杀人了,所以她撒谎说自己勒住的是死了的小彩。”但实际上,我们所听到的恭子的证词是具体而逼真的,很难认为是虚构的。但同样,纯子的证词也不像是虚构的。应该是她们中的一个人出现了记忆混乱,很难辨别谁的证词更可信。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再三地提问:“你们记得没错吧?”两人都毫不动摇地说“没有记错”,都不曾更正自己的回答。
进入肢解作业的情形后,两人的证词再次吻合。
松永在肢解作业中从未回过M公寓,也没有看一眼小彩的遗体,但他频繁地打来电话。因为电话太过频繁,纯子和恭子便把手机挂在浴室的墙上。松永这边催促着纯子说:“总之快一点!”“再不快点,尸体就要腐烂了!”转过去又向恭子抱怨道:“我一个人照顾孩子太辛苦了!”或者是对着纯子大喊大叫:“为什么我必须得照顾孩子?他们是你的孩子!”松永显得焦躁不安,情绪很不稳定。
关于肢解用具的处理,松永也下达了比以往更详细的指示。为了不让别人捡到后拿来用,他们把桶的把手卸下扔掉,把锅踩扁,还故意在扔掉的工具上淋上酱油。
至此,服部清志、绪方誉、绪方静美、绪方理惠子、绪方主也、绪方优贵、绪方彩等共七人的杀害和肢解作业,完全结束。
之后,松永他们五人继续在M公寓和V公寓之间辗转生活。但是,从誉他们那里榨取的资金,早晚也会耗尽。于是松永开始着手寻找新的金主,第二年的夏天,他把目标锁定在一个有双胞胎男孩的三十多岁的家庭主妇身上。她因与丈夫不和而苦恼,正在考虑离婚。这一点与第四位金主宫田贵子完全相同。于是松永故技重施,再一次探听出她的烦恼,并逼她离婚,和自己住在一起。就连让她离家出走,住进他新租的公寓里的这些手法,也和贵子那时候一模一样。
但是,不知为什么,松永竟然没有对这名女子实施通电等虐待,而仅仅是骗她的钱。松永把纯子介绍给她,作为她的“避难所”,供她躲避丈夫,并以此为由索要钱财。那个女人在筹不到钱之后,就去粉红沙龙工作,继续付钱给纯子。
纯子对她说,“你丈夫雇佣的侦探正在找孩子”“你丈夫的目标是孩子,所以你至少应该把孩子藏起来”“如果你每月向我支付儿童抚养费,我可以照顾你的孩子。那样你就可以安心工作了”,等等。该女子相信了纯子的话,在小仓北区租了一间公寓,让孩子们藏在那里。松永让自己的两个孩子也和他们住在一起,由恭子来照顾他们。据检方的调查,在两年半左右的时间里,借助纯子之手,他们从该女性手里诈骗的金额高达三千三百多万日元。
但是,这种生活也走到了尽头。
恭子在初中毕业后,一直被迫专职做家务和当保姆。平成十四年(二????二)一月,恭子遭到松永的严重暴力虐待之后,逃到了祖父母家。之所以逃跑,是因为她确信“这样下去,自己一定会被杀掉”。这就是在第一章 开头描述的、恭子的第一次逃亡。
平日里,一有什么事的话,松永都要恐吓恭子:“把我养你的钱还给我!”恭子一直以为,只要还了钱就能得到解脱。因此,她请姑姑给她办了存折,然后把存折和印章一起放进了V公寓的信箱里,并留下了“我会把钱放在存折里,这样做实在对不起”的亲笔字条。她是真的打算每个月给松永汇款。
但是,如前所述,松永将恭子从祖父母家带了回去。然后,松永把恭子关了起来,又对她进行了残忍的虐待。他强迫恭子写下一份“相关事实的说明”,内容是“我杀害了爸爸清志”,并威胁她说“如果你再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