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红了脸低下头。
不过魏从戈还是有几分雅兴的,脑子里想的不全是那些下流东西。他将她们弄到床上,棉花放在中间,自己和幼春一左一右,近距离看小狗爬来爬去。
他是喜欢动物的,只不过喜欢的都是些有野性的猛兽猛禽,对于狗,也喜欢,但没有太多。比起养狗,他更喜欢驯服烈物。所以幼春说要养狗的时候,他担心狗不够聪明,吵闹或者弄脏周围。
但幼春将小狗带回来以后,魏从戈默默地被融化了,每天回来第一件事,搂着幼春一起玩小狗,只是看它小爪子,都能看半个时辰。
美人在怀,爱宠环绕,即便不做男女之事,也觉得很好。
落翎很懂人类的心态,躺着翻肚皮给魏从戈玩小肉垫,把他哄得嘴角没落下来过。
魏从戈捏她的小爪子,和幼春贴得很近,同她说:“这小狗真像你,越来越像了。”
佑春猜他嘴里就没几句好话:“哪里像?我是人,她是狗,怎么还能相像?”
魏从戈摸摸小白狗的毛,又捏她的软垫:“你看,这狗,这么白,没毛的地方又这么粉嫩嫩的,还很软,不像你像谁。”
佑春:“……”
她其实很想笑,但是笑了之后魏从戈会得寸进尺,因此忍住,可又厉害不起来,表情似笑非笑,给魏从戈看了出来,不摸狗了。他自己躺下,搂着她滚半圈。他在下,她在上,她被他一双手举在腰侧两边,四目相对,从安安静静到相视而笑,双双没了掩饰。
笑完了,又越贴越近,佑春估计魏从戈要亲她了,便闭上了双眼,安静等着。
可垫在身下的魏从戈没有闭眼抬头贴上来,他安静凝视她,目光描绘她的眉眼,她半含的情态,视线留恋、粘稠。
起初,魏从戈以为他只是贪恋幼春的美色,贪恋她姣好的身子。可是日日相处,他发觉她的一举一动都会牵扯他的目光。
尤其在看着她的脸时,他总觉看不够,并且无论看过多少次,都很美,还更美,越看越喜欢。
或许,有些人命中注定会相遇,会有交集,纠纠缠缠一日多于一日。
他忽然想起那天带兵去找达挞单于,看到有名女子差点被烈马踩死,挥鞭出手相救再正常不过,然而救回来一个她。
虽然自此有了交集,但带她回来后,魏从戈并没想过留她在身边,而是交给秦大娘带着,在军营做事。
也许是上天看到他们在交集过后又分隔开,让秦大娘认出她与画像女子相似,又带回了他身边。这才又有了后续。
种种巧合相叠,才会有今日的亲密相贴。
人总是会对玄妙的事多加敬仰之心,以及更珍视。魏从戈自己胡思乱想一阵,促进了感情,倒给佑春省事了。
他如此想着,看她又多了两分喜欢,改掐着她的腰为搂着,卸了力道,让幼春结结实实地压在她身上,扶着她后脖与脑袋,闭眼唇齿相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