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漂亮。”
“不一样。”小伙子说。
陆晚笑笑,没再说话。
苗族小伙并不放弃,热情道,“阿爸说你们会留在这里好几天,我可以带你去周边的山上玩一玩,我都很熟悉。”
陆晚直接拒绝,“不用了,我男朋友会带着我玩的。”
“什么?”苗族小伙惊讶。
“我男朋友。”她语气重了一些重复。
“可是这周围的山很多,外人容易迷路。”他仍是不依不饶,“而且你走累了,我可以背着你。”
陆晚有些不耐烦了,心说果然不管是什么地方,都有惹人烦的人,她皱眉道,“我不喜欢让人背着。”
“或许你应该去看看风景,就能改变主意了。”小伙伸手想抓她的手腕,被她抬手躲过。
陆晚正想发火,就听见身后有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你知道这里为什么叫灵鹿山吗?”
她转头,就看见傅栖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她身后,缓缓走来。
知道早上冷,傅栖言穿着一件稍显宽松的长袖,柔和的灰色衬得他五官有些温柔,头发像是洗过柔软蓬松,手中拿着一个莫兰迪色调的玻璃杯,里面装的是奶白色的东西。
陆晚见他还没走近,压低了声音快速说,“看到没有,我男朋友。”
苗族小伙听闻便打量起傅栖言。
富贵家里的少爷,一身简单但昂贵的奢侈品牌,俊俏的脸上表情很淡,单是往那一站就让人感觉气质不凡。
他走到近处,把手里的杯子递给陆晚。
“你知道为什么?”陆晚把杯子接过来,同时回应他的话。
杯子很烫,暖的手里热乎乎的,一打开就闻到是豆浆,应该是傅栖言自己冲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