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起走回县衙内宅的院墙外,宝珠又跃跃欲试想自己爬墙,韦训看着她擦破的衣衫,蹙着眉头问:“我带你上去,有什么不妥吗?”

因为十三郎突然被捕,宝珠把之前冷战的纠葛暂时忘了,现在旧事重提,她语气冷淡地说:“走开,我可决不会让你拎陈禹那样拎着我。”

看她这样坚决,韦训愣怔片刻,深深吐纳一回,仿佛鼓足了勇气,才缓缓朝宝珠伸出手,低声问:“那我背你上去,行吗?”

宝珠看着他伸出的手,想起之前被他避之不及的事,犹自怨愤,高傲地道:“算了,你不是讨厌人家碰你?咱们还是离远点避嫌为好。”

韦训垂下眼睛,脸上神色复杂,混合着畏惧和惭愧,他这摧碑裂石杀人无算的手掌,这样平平的伸在空中,竟然要自控才不会发抖。

他想了足足一夜,为什么面对她时会心生恐惧,此时竭力平静,将思考结果如实说出:“确实讨厌。那是因为我天生有病,身上像死人一样冰凉,是人都厌弃。我不想主动讨嫌,所以不碰。”

54 ? 第 54 章

宝珠看着他伸过来这只右手,并不是烫伤过的,没有缠着布条。跟他的人一样,看起来瘦瘦的,苍白肤色之下蔓延着凸出的青色血管,但是筋骨分明,看起来极有力量。她知道这只手有多冷,在他病中昏迷时,她确实被迫碰触过一回。

只是没有想过,他自己也是极在意的,在意到竟然会因此逃跑。

再看韦训那惭愧中带着惶恐的眼神,一腔愤恨便都化作了怜惜,没想到他性子如此孤傲,还是诚笃相告,之前她所想种种皆是误会,白生了一场闲气。宝珠心想:如果就这样晾着他不顾,会不会一会儿就吓跑了?

想是这样想,终究不忍心他这样一直伸着手干站着。

宝珠轻声说:“我知道你生了病,可那不是你自己的过错,我……我不嫌弃你。”越说越是声如蚊讷,慢慢向他伸出手,脸颊控制不住泛出红晕,仿佛用胭脂薄薄涂了酒晕妆一般。

隔着袖子,依然能感觉他冷丝丝的体温透过布料渗透过来,只是这回是柔软的,而非上次那钢筋铁骨一般坚冷无情的爪子。

韦训极有耐心的等着,一直等到她放下戒心,把整只右手都放在他手心里,才腕子一翻,迅捷无伦地把她抓住,接着如同剥笋一般剥开袖子,把她整个手腕手背都暴露出来,一并露出来的还有皓腕上的瘀伤痕迹。

宝珠一惊,再想抽回挣脱出来,却不能够了,被他牢牢地扣在手心里,她顿时有些惊慌失措,失声叫道:“你、你敢算计我!”

韦训低头细察,见她右手由脉门延伸至手腕拢着乌青一个爪印,淤血边缘已经散出淡黄色轮廓,映着她无瑕细腻的肌肤格外刺眼,的的确确是自己的手印。这就是她几天来一直藏在袖子里的秘密。

他抓得结实,却也轻柔,手指压在不知什么穴位上,宝珠手臂酸麻使不上力气,再抽一次,仍是挣脱不开。

这伤怎么来的两人都是心知肚明,宝珠一直藏着不说,是因为不想被他知道自己亲自去那阁楼上探望过;况且事出意外,不值得纠结。

如今铁证如山,宝珠也只能扭过头去,学着他和霍七的口吻,如同江湖女侠一般豪迈硬气地说:“我已经说了生病的事不怪你,大家都是习武之人,行走江湖,哪里不会受点皮肉伤呢?这梁子可以揭过去了。”

韦训面无表情,斩钉截铁地说:“不能!”

他自然知道,如果不是十三郎抢救及时,这一掌捏实了,她这只手就会被抓的骨骼尽碎,从此残废,再不能蘸着露水写出漂亮挺拔的字来。

他挨过无数毒打,熬过许多病痛,这些习以为常不值一提的事,如今落在她身上,竟是一丁点也不能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