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真的讨厌这种平淡的生活,他就不可能三番四次地被乔茜一点小小手段所留下。

恰恰相反,纵横江湖十年,他都只觉得自己是条野狗,落魄江湖、心胸偏激,满怀愤郁不平之气,因此才会自诩已杀人为乐,他自视甚高、总接各种旁人不肯接下的活儿,也正因为他在寻找寻找一个死在对方手下也无憾的人。

如今,他似乎已明白了生活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这段日子虽然短暂,去令他终于明白,从前他只是活着,而不是在生活,一个人若是只知道挥剑、只知道杀人,那就只是一只令人作呕的野兽罢了。

此刻,他什么也没有想,只是平平淡淡的生活着。

他突然发现,原来把手插|入糯米堆之中,会产生一种稀奇的酥麻感觉,好似手掌上的每一寸皮肤都在被按摩一样,这令一点红感觉有些奇异,于是便试了两试,又没忍住,搓了搓泡发的糯米,把两粒米碾碎了。

乔茜充满活力地跳了出来:“我也喜欢把手插米缸!”

一点红:“……”

乔小茜:“……”

一点红:“…………”

乔小茜:“…………”

乔小茜老成地负着手走开了,一边走,一边摇头晃脑道:“我什么也没看见,我绝对没有看见红大爷在玩糯米……”

一点红:“………………”

一点红懒得说她。

再回灶房洗枣子,干红枣,个头都很大,也是满满的一盆子,再端出去,院子里已经长出了三个小椅子和三个人,一边坐着,一边包粽子。

椅子还有第四张。

一点红:“…………”

乔茜叹了口气,道:“好像四个人一起包粽子什么的,对红大爷来说还是太超过了吧。”

一点红只能承认她说得对如果这里只有他和乔茜两个人的话,他坐下来显然不会有这么困难。

乔茜有点揶揄似地笑了……一点红假装没看见。

陆小凤也有点揶揄似地笑了……被杀手冷冷地扫了一眼。

***

粽子包了白粽和红枣两个口味的,煮好后就这么晾凉,第二日一早,大家准备上山去玩一趟,便取了些凉粽做干粮,又用油纸包了块镇上买的酱肉和干饼,一并带在背篓里,还有那天好不容易做好的牛轧糖。

当然,要野趣,野餐少不了,乔茜带了个轻便的锅,又带了些提前准备好的蔬菜,准备上山抓鱼吃,又另外提前煮了一壶竹叶薄荷甘露、一壶杏皮山楂水,一冷一热,各自用保温杯装了,带在路上喝。

乔茜也换了衣裳,打了绑腿和护腕,务必把自己的手脚都严防死守这是因为,端午之后,草木旺盛,虫蛇的活动也更频繁了,因而端午节的许多习俗,中心思想都是避虫蛇、驱邪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