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文中的诗句借用自嘉佑四年及第进士杨杰的《御试求遗书于天下诗》
5.律赋和策论命题正如文中所说那般,天马行空毫无规律可言,是由考试官所拟定的。虽然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张知白开始提出要限制诗赋命题的范围,范仲淹在庆历四年(没错就是写岳阳楼记那年)也提过要限制在九经、诸子和史内出题,但直到元祐八年5月27日宋哲宗采纳苏轼的意见,才真正进行限制。
6.‘涂’=涂改
‘注’=注释或者添注
‘乙’=勾转倒误
奉要写在答题前,最后要自己数上一共写了多少字,写下来,再写上‘涂’‘注’‘乙’的总共字数。一旦作伪或者遗漏,后果很严重……
7.不考式:犯不考式者,即不予录取。
每个时期的不考式条例不同。拿仁宗庆历四年的举例,一共有十五条,后来高宗时期更加具体了一些。
《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二六的《贡举杂论》中提到:
策论诗赋不考式十五条:策一道内少五字;论诗赋不识题;策论诗赋文里纰缪;不写官题;用庙讳,御名;论少五十字;诗赋脱官韵;诗赋落韵或用韵处脱字;诗失平侧(脱字处亦是);重叠用韵;小赋内不见题意;赋少三十字;诗韵数少剩;诗全用古人一联;诗两韵以前不见题意。
8.点抹
南宋高宗颁布的《绍兴重修通用贡举式》,《礼部韵略》附《贡举条试》记载:
抹包括文理丛杂,文意重叠,误用字,脱三字,文意不与题目相关,诗赋重叠用事,诗赋不对等二十条。
点包括错用一字,脱一字,误一字,赋少五字,论少十字,诗叠用一字。
关于处罚,按照仁宗宝元二年(1039年)的旧例,大致为‘脱误三字为一点,三点为一抹,降一等;三抹九点,准格落’。惩罚是非常重的。
9.仁宗景佑四年(1037)年才开始解试誊录,大中祥符八年则开始了省试誊录,在这之前,只有殿试有。
按照本文时间段,此时的解试只有封弥(糊名)
无论是誊录还是封弥,都是从殿试开始,再逐渐推广到省试,最后才是解试的。期间要花个好多年……不要见怪。
第四十四章
在考场里还有解暑的闲情逸致的人,显然只有陆辞。
吴永自打翻开题目的那一瞬,就已汗如雨下了。
对赋的命题,他略微有点印象,题意却完全想不起来了。
而格诗和论的命题,更是完全摸不着头脑,根本不记得出处。
他家为一县豪富,又为家中幼子,可谓受尽千恩万宠。
上有个能干兄长继承家业,吴父却不甘心吴家仅为商贾,便将希望寄托在自小就机灵的幼子身上,盼他出人头地,高中进士。
可吴永虽有些小聪明,却懒惰得很,哪儿吃得起寒窗苦读的罪?这些年来能受先生夸奖,全靠寻那些个衣食不继的寒家学子们做代笔罢了。
真到了解试的时候,但凡有些才学的,都不可能冒着一旦被查出后、非但要受牢狱之灾,还终身不得应举的风险来替他代考的。
而没有真才实学那些,吴永又何必去花重金雇他们替名?
偏偏平时他颇得夫子们嘉奖的成绩,更使吴父对他寄以厚望,导致他骑虎难下,唯有最后几个月里潜心恶补,再与一干狐朋狗友凑钱,找人带巾箱本进来了。
万幸入考场时,监门官的检查并不算认真仔细,只敷衍地随便瞄了几眼,就放他们进来了。
只是将巾箱本带进来后,终究不是那么好翻阅的生得一双利眼的巡铺官们一直在走来走去,凡是有些许异动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