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见过他两兄弟水火不容的样子,没想到,一个死了,一个是这样的难过。

傻子脸上青肿渐消,被他开过瓢的头上白布早摘了,头发邋遢,血污凝成黑垢沾了一堆在那里,跟头发腻在一起,整个人都脏脏的。

没人来得及收拾过他。

林悯想,明天带他去溪边,起码先洗洗脸,梳梳头发。

他们早从破庙换到了沿途废弃村落中无人居住的小房子里,跟危房差不多,屋顶破漏,灰尘积厚,蛛网遍布。

越往南走水流越多,江河无数,门口就是小溪,从上游山上流下来,细细一道,不下雨时,流的不急不缓。

大清早,布致道便跑出去了。

他们的银子快花完了,布致道只说:“这不行,哪里能让娘子跟着我受苦,作为家里的男人,还是我出去想办法!”

他们已经扮上了相公娘子,林悯每日穿着布裙,头上插着根木簪子挽住头发,布致道则是个瘸了腿,又圆皮布盖着一只眼睛的年轻相公,他没照过镜子,也不知道布致道给他扮的怎样,却每日与布致道这“相公”朝夕相对,见他把自己脸涂的黑的似锅底,又“瞎”了一只眼睛,走路间一瘸一拐,满脸的疙瘩,眉粗如肥虫,五官也不知道怎么在脸上弄出来整容失败的感觉,偏他喜欢在林悯面前嬉皮笑脸,每每呲牙一笑,就有皮笑肉僵的效果,像是用力扔在地上摔扁了的一团黑泥,给人拿棍戳了奇形怪状的几个坑做五官,晒得还有些干。

得什么样的娘子,才镇的住这只活鬼!

林悯对自己的样貌并不抱期望,也不想看。

他说出去想办法,林悯第一时间说:“别干打家劫舍的事儿!”

布致道只说:“你放心,我晓得轻重。”

林悯也知道,如今的世道,不让他行点儿非常事,哪里还有什么来钱快的路子,便补充道:“也不要那么死板,比如……就比如遇见那种欺压长工的黑心老板,为富不仁的,光让人干活不给人给钱的,欺男霸女的,借点儿银子花花,也不怎么要紧……”

前面几句,纯属打工人的怨念。

至于这借法儿,就随这小子便。

三个大男人,快入冬了,还盖一张被子,马车遗在云州,也得要个代步的工具,吃穿住行,样样要钱。

布致道满口应下,只让他放心,也就走了,临了不放心,回来又说:“你千万别丢下我跟他走了!”

林悯道:“那你别去了,都留下,咱们饿死。”

布致道默默,又难受,低头道:“我饿死算了,你怎么可以,我还是去罢。”

“我找的到你,天涯海角,我也找你。”

布致道走了,一步三回头,林悯带着傻子去了溪边。

快到冬天了,溪水冷的刺骨。

林悯自己忍着寒冷洗了把脸,将一块自己擦脸的布巾子浸湿,给傻子小心地擦了脸面,把结垢的黑痂一点点擦的蹭了下去,又沾湿梳子,给他梳洗头发。

瞧着自己的成果,心里想,这才像样嘛。

他跟轩辕桀真是长的一模一样。

双胞胎,果真是个神奇的物种。

林悯从前没见过长的这么一模一样的兄弟两个……越看越像……

傻子给他放在溪边石头上坐着,林悯给他梳开了乱糟糟的长发,一根烂布条子简简单单绑起来,黑发摊在背心,就这样,还是眉目艳飞,鼻峰挺拔,薄唇含丹。

他觉得傻子当个现代人,就算是个傻子,也能靠脸吃上饭。

他在他哥手底下的时候,再怎么挨打挨骂,也是浑身洁净,项圈戒指玉冠金簪,一样不少,床头藏了珍珠宝石无数,爱玩就给他玩,金珠玉宝,锦衣玉食地养在小花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