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悯又往布致道脸上看去,觉得他很幸运,说忘就忘,可自己还记着,记着他从前是怎样一个混球,他忘记了,等于不存在,自己记着,因为他的遗忘,更是可笑,跟谁去翻这本旧账呢,难道非要他想起来,想起来又怎样呢, 你死我活?

此时,四周银白,白骨森森耀眼,虎啸狼嚎,河涧水流哗啦奔响,野外一片寂寥惊悚,不时有鸟从惊枝上扑棱棱飞走,平常的叫声在夜里也显得突兀怪异。

身边陪着的这两个人……却没有一个是他期盼的,可他确实已经是孤身一人了,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大概还是寂寥。

也有点怕了……

见他坐起来看着那堆白骨痴痴出神,无端打了个战,布致道将衣物挂在搭起的木杆上接着烤,摘了木棍上的野鸡,野鸡已经烤得流油了,周围虎啸狼嚎的,崖底人迹罕至,野物倒是肥硕,这鸡的鸡腿真是健壮,他过来挨蹭到林悯身边坐下,热气腾腾的鸡腿撕下来,递到林悯手里:“吃吧。”

林悯也没客气,接回来大快朵颐,天塌下来,心情再不好,到头不过还是一句:先吃饭。

吃饱了,再思考以后。

三人休养一夜,顺着山涧河流走了两日,幸而还有布致道神通广大,什么鸟不拉屎的境地,他都能找来柴生,弄来野物野果吃,夜晚的野外,豺狼虎豹也没有一个能近他们的身。

没有方向,只好先顺着日头的方向东行,布致道这瘸子背着烧昏了的傻子,林悯自己拄着个棍儿慢慢走。

第三日,水流里就漂下来许多面目狰狞、死不瞑目的黑袍使尸体,一个接着一个,从林悯他们身边漂下去的时候,每个尸体的眼睛都瞪的老大。

看着他,好像死了都要瞪一瞪林悯,说:都是他害的。

或许是幻觉,林悯竟在万丈茫茫烟波中抬头,仿若听见谁濒若癫狂地喊“娘!”

还有人在喊,在抱怨:“为什么还会抛弃我,为什么永远被抛弃的都是我!”

听不真切,尸体的眼睛闭不上,大概死的真的很冤。

林悯心脏狂跳,他跟布致道说:“走快点儿,我想快点儿离开这儿。”

布致道点点头,分出一只手来搀扶他,十指交扣,给他支撑,因为看见他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半空之中,有人对着崖底在笑,不过,那笑声却比哭声难听悲凉多了,好像是真的要疯了。

三人顺着日头走了七天七夜,才从这大石盆似的深谷里找到一条夹缝,那里透来金色的午后阳光,打在脸上身上,正好只能容下一人经过。

出去之后,才发现走了这么远,仍在献州地界,黑袍使到处持着画像在大道长街上拿人询问,仔细一看,那画像上不正是林悯还是谁。

布致道又不知哪里弄来几身老人平民衣裳、面粉面团头发等物:“咱们先扮成婆婆爷爷和孙儿,出了城再说。”

孙儿不用说了,自然是傻子,傻子命大,大概从前一场高烧已将他烧傻,如今再厉害的病也病不死他,跟着他们颠沛流离,病着病着,自己好了。

让他当孙子,他往娘脸上看看,知道自己现在不讨人喜欢,没人为他说话,点点头,自己拿了衣裳去换。

布致道将婆婆的衣裳头发给林悯,林悯将他一瞪:“你就这么定了?谁规定的老子不能当爷爷?我比你哪里少个东西?”

布致道赶忙伸手告饶,跟他换了,笑说:“我来,我当婆婆,你当爷爷。”

三人装扮完毕,装成来看病的爷孙一行人,背着包袱,速速搀扶着,破衣烂衫地从献州城门离开了。

离献州愈来愈远的时候,轩辕衡这傻子频频回头望,楞楞说道:“娘,我们又把哥哥丢下了,他一定老大伤心呢……”

林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