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是个不死之身,永远都死不了的。上回是他假死,没猜到吧。”周让不怎么专心地给他解答。

“我就说,主角死不了的。是不是他小时候吃的那颗丹药……”靳衍认真寻找先前的伏笔。

周让趁他不注意,饿虎扑食一般,飞快凑上去,啃了一口靳衍手上的鸡腿,心满意足地嚼嚼嚼。

靳衍无语地看他,一口把剩下的鸡腿塞进嘴里,用力捏了捏周让鼓起来的脸,无可奈何道:“你也不怕把偷袭的时候把牙硌掉。”

周让不管,周让只会觉得偷吃来的鸡腿比自己的香一百倍。

靳衍捏住他的脸,他就凑过去,脸压在他手上嚼啊嚼,气得靳衍想亲他。

两人胡乱闹了一阵。

第二天,周让一大早就起来,又穿上了昨天的那套装备,酷酷的一身黑,翻领的工装外套,搭配直筒运动裤,加上他精挑细选出来的卡其色棒球帽。

虽然衣服挺正经,但脸实在是嫩,再加上掩饰不住的兴奋,简直就像兴奋的出去春游的小朋友。

别说,其实还挺帅,很有朝气的,充满少年感的帅。

简单来说,像那种长得人模人样实际上很幼稚的小孩哥。

靳衍每天在公司里,跟生意人打着尔虞我诈的交道,心思都变得深沉了,做事也更果决了,不知不觉,就比之前成熟了。

现在,看见干净的一如既往,还像个小孩似的周让,只觉得自己变老了,都有点不忍心亲他了。

周让兴冲冲地跑到他面前,摆了两个自认为很帅气的姿势,细白的手指扶着帽檐,问他:“我帅不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