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2)

脑子疯,人品狗,鼻子更狗,隔八百里地放个哑屁他都能闻着。谁想整他,基本还在准备阶段就会被反杀。

丁凯复,原名丁双烨,是丁增岳原配夫人的孩子。本来他的童年应该是个顶配,但不幸四岁那年被绑架。随后绑匪同伙内讧,还不等丁增岳赎人,这倒霉孩子就被卖了。

卖到了个穷乡僻壤,改名付金枭。生长环境一下子从顶配变成了不良。后来买他的那家人生出了儿子,他彻底没人管了。

居无定所,也不上学,靠着民政一个月给的几十块,饭都吃不饱。

得不到关爱,也不受教育。再加上本性好斗,心胸狭窄,付金枭注定不会长成个好饼。

他十岁的时候,就集结了十来个不良少年组成盗窃团伙,整日不是偷东西就是干仗。

干仗有时候为了挣钱,有时候为了寻仇,有时候什么也不为。这些刺了毛的流浪狗,用粗糙的小手握刀,握铁棍,握铁链。但付金枭握狼牙棒拿拖把棍,扎满钢针。这种狼牙棒招呼到人身上,会造成大规模的出血。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效果好」,「血花漂亮」。

他打架最狠,脑子最好,这些小子都叫他「枭哥」。别看枭哥十岁出头,狠起来成年人都害怕。狠到什么程度呢,曾经有个老痞子埋汰他,说他「小秃鸟耍大片刀,猴崽子装炸药包」。枭哥从屁股兜里掏出一把折叠刀,当场让痞子没了鸟。

当年枭哥年纪太小,笆篱子蹲不了。这么大的故意伤害,也不过就得了几句「爱的教育」。

枭哥从少管所出来以后又进了城,认识了更大的「哥」,跟着到赌场看场子。干了一年多,又从赌场辗转到KTV。穿上了花衬衫小西装,戴上了水钻表大金链。而就是那时候,他颈子上的胎记被有心人看见,联系上了民间机构「让爱回家」。

再后来,付金枭回到了丁家,变回了大少爷丁双烨。十六岁,初中毕业。没留级,靠着家里的关系升了高中。成绩稀烂,唯有语文的分数还能看。

同年,他揣着户口本去了派出所,给自己改名叫丁凯复。

凯,还师振旅乐也。

凯是军队得胜回来奏的乐曲。

凯复,这是个野心勃勃的名字。而他此后的人生,也恰如这个名字。

他年少辍学,花钱上的大学也是个末流。没有学历,一身痞气。但丁增岳仍旧把「银拓安保」交给他,不仅是老子罩儿子,更重要的是,丁增岳从丁凯复身上看到了一种气魄。

那是在丁凯复刚回归丁家不久的时候,丁增岳带着他去山里野钓。地方小,只能坐支线小飞机。半路遭遇了强气流,发生了剧烈摇晃,飞机多次大幅度下坠,人都在座位上飞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