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的悲壮死亡。

从沙发后绕过去,我站在沙发一侧,看着梦游中在看电视的程靖夕,心里陡然生出许多愁绪与叹息,不过是看到大马哈鱼的一生想到自己罢了。

因为在追逐程靖夕的这条路上,我其实同这些悲壮的大马哈鱼并无两样。

你会喜欢一个人多久呢?

会多久?

即使时光附上青苔辨认不出彼此的模样,横隔着比几千几万里的大洋陆地更遥远

的距离,明知结局注定是离别。

就算是那样,你还会义无反顾地喜欢他吗?

我会啊。

我喜欢程靖夕,偷偷地,小心地,无畏地爱着他,爱了很久很久。

从我十三岁时起。

那是记忆中多么遥远的时光,我记不起其他事情,却独独对程靖夕有关的惦念

不忘。

那年,我十三岁,本该是和苏荷一样坐在教室里读着并不喜欢的书的年纪,却因为生病休学了一整年,在医院常住。

那个时候,老宋仍是个司机,只是身份由当初的出租车司机变成了公司老板的专属司机,虽然薪水高了不少,但由于是老板的专属司机,所以老板什么时候有需要,无论手头在做什么,就得立刻出现。总而言之,自己的时间得随着老板的。

老宋对我很自责,说若不是因为自己忙得顾不了我,若不是自己无能,无法挣很多钱给我很好的生活,我也不会小小年纪就生病,同一帮大人挤在十人间的狭窄病房里。

老宋陷入了纠结,一方面,他想辞职专心照顾我,一方面,辞了职他就没钱供我治病。我自认是个懂事的小孩,也许是因为从小没娘的原因,知道老宋为了我发誓不再婚,一个大老爷们又当爹又当娘的不容易,所以就算自己害怕也不愿表现在老宋面前,假装坚强地安慰他:“爸,我没事,不用上学,其实我很开心。”然后一个人半夜躲在病房的公共厕所里哭,最后被外面等着的同房病人厉声喝出来。

现在看来,当时得的也不是什么重病,风湿热,但因发现得晚,出现并发症,打了不少价格不菲的激素。众所周知,激素不是个好东西,治愈的同时会给身体带来副作用,比如肥胖什么的。

我一样没能幸免于这个副作用,当时,我一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在同龄的少女渐渐朝白天鹅趋势发展时,却只能看着自己的身材和吹气球一样膨胀,最后变成一个标准的O型晃晃荡荡,过去的衣服全都小得只能装得下半边身,就连当初按我手腕尺寸买的佛珠也戴不上,这是件多么可悲的事啊。

所以,十三岁的我,除了对住院生出的恐惧,更有对自己因激素致肥的自卑。

可要命的是,在我人生中最难看的时候,偏偏情窦初开,喜欢上了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程靖夕。

在多年以后的现在,回想起与程靖夕的这一路,我只能用老天注定这四个字形容。

比如,若不是那天一向爱吃生煎包的我突然心血来潮点了一笼小笼包就不会被热油烫伤嘴唇,若不是被烫伤嘴唇我就不会去问医生拿烫伤药,若不是拿烫伤药就不会看到他们办公室的电视里正在播偶像剧,若不是看到偶像剧我就不会坐在办公室里看到入了迷从而错过了饭点,若不是错过了饭点我就不会因为吃不到饭撒泼,从而引起那时作为义工的程靖夕的好奇心。

这一连串的事,出了任何一点差错,我和程靖夕都无相遇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