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我有发飙的征兆,他立马补充道:“只是有些烦心事,想找个人一起喝酒罢了。”
我默不作声地抽回手,走进屋里,一把关上门,随手拿了件外套披上,又打开门,冲正低头往楼下走的他喊:“姓阮的!说好你请的,我就不带钱了。”
他蓦然转过头来,对我咧嘴笑了笑:“好啊。”
苏荷这个没文化的小妞曾说过一句既文艺又实在的话:“人这一辈子最可悲的就是,当你想找个人喝酒时,却枉然发现身边竟没有一个朋友,那是何其之惨啊!”
今夜的阮文毓大约就是这个可悲的情况,他得有多惨才找上我这个“仇人”喝酒,而且还喝得满眼通红。我托着腮,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看着阮文毓闷头喝酒的样子,满心都是对他的怜悯。看他这种不要命的喝法,不外乎两种情况,职场失意,情场失恋。
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他是后一种。
他这么喝下去会喝到胃出血吧。我到底是个善良的人,不忍心看他被送进医院,便清了清嗓子,同他找话聊:“你刚才那嗓音,真是惊艳!女人都没你厉害,你学过?”
他醉眼朦胧地看着我,点了点头:“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就连我爸妈都是剧院的演员,京剧、昆曲、泰剧、川剧、越剧、黄梅戏,全占了。我呢,是取之精华。”
我撇撇嘴,都醉成这样了,还不忘夸自己。
我换了个手托腮,继续问:“你不是在门上贴了张纸条,说你去旅游了?游完了?”
“嗯。”他缓缓眨着眼皮,刚才夸赞自己时的神采突然间黯了下来,“想要一起旅游的人没了,一个人玩得无聊,就回来了。”
我不得不佩服自己的第六感和我套话的功夫,不过两句话,就套出他在这借酒消愁的原因。自古情这一字,最伤人。我也曾为程靖夕醉过不少次,比阮文毓喝得更狼狈的时候也不在少数。我摇着头叹了声,这可怜的孩子。
“老板,再来一打啤酒。”他趴在桌上,口齿模糊地嚷嚷,然后抬起头,伸着根手指,晃着脑袋,费了好大的劲才对准我这个焦点,说道:“我头晕。”话音刚落,啪一声,他整个人趴在了桌上。
我皱了皱眉,都替他疼得慌,虽然他长得人模人样,可若长期这样摔下去,保不准会摔成灰太狼那张长期受平底锅摧残的脸。
“喂?阮文毓?”推了推他,一点反应都没有。好在从他衣服里摸到了钱包,不然我可真要体会一次喝霸王酒的感觉了。
老板正巧把他晕过去前叫的酒搬上来,我说:“老板这酒我们喝不了了,能退不?”
老板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我:“那哪成,都给开口了。”
我只好付了钱,付完后又将钱包重新塞回阮文毓的上衣口袋里。
看着那一打十二瓶酒,我觉得很愁,虽然花的不是我的钱,可我现在就是个穷光蛋,实在见不得浪费。于是,我视死如归地挽起袖子,决定喝光最后一滴。
还没喝到一半,面前的一切都模糊了起来,看什么都是一团絮。
我趁着还清醒,用力踢了阮文毓一脚,本来想踢醒他的,没想到没把握好力气,一脚就把他给踢到桌下去了。他吃痛地叫了两声,头一歪又晕了过去,任我如何折腾都醒不来。我心里琢磨着,两个人一起喝倒,总好过我要死要活地将他背回去吧?这样横竖睡大街也有个伴了。
于是,我就大喝起来,脑子就像灌了一堆鸭绒,轻飘飘的,意识也渐行渐远。不得不说,这样的感觉很棒。难怪古往今来,文人骚客都好酒,还造出“飘飘欲仙”这样的词。
真是妙哉,妙哉。
不知飘了多久,迎面来的风有些冷,我瑟缩了一下。睁开朦胧的眼,我感觉自己似乎在腾空移动,模模糊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