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结婚了。”

我一惊:“你结婚了?”

他点头:“嗯,有半年多了。”

我还是很惊讶:“骗人的吧,你都没告诉我。“

他笑着对着我的额头弹了一下:“你结婚不也没告诉我。”

旧事重提,我的脸就红了起来,窘迫地低下头:“对不起。”

他笑着摇摇头:“说什么对不起,你没有对不起我,我们只是各归各位,各有各爱罢了。”

我抬头:“你爱她?”

“嗯。”他眨眨眼,“我爱她。”

我看着他微笑的脸,我悲哀地想,他什么时候能改改睁着眼说瞎话这个毛病呢?

可是那句“我爱她”,是他想让我知道的,他不想让我对他怀着歉意,他想让我安安生生地离开,和程靖夕一起好好过日子。

他总是说自己聪明,可原来他才是世界上最大的傻瓜。

我给了他一个拥抱,我知道,这大概是此生我与他最后一次靠近了,我轻声说:“阿毓,珍重。”

“你也是。”

黑暗中,风从城市的缝隙中吹来,明明是六月,我却仿佛又闻见了红梅的香气。

五年前的那个清晨就像是在昨天,他红色的板寸头张扬耀眼,和院中梅树上红色的花骨朵相得益彰,美得令人叹息。

告别了阮文毓,我独自往回走,因为旧改的原因,梨园周围的房屋都进入了搬迁的尾声,长长的巷子,没有路灯,我一步一步走得很小心,快走到尽头时,我远远就看见了程靖夕。

他竟高举着一盏油灯站在路口处等我。我走近他,整了整他被风吹乱的衣领,笑着问:“哪里弄来的油灯?演年代剧啊,还举这么高,手不酸吗,怕我不回来?”

他习惯性地揉揉我的头发,淡淡道:“手电筒的光太刺眼,油灯比较温和,我知道你会回来,可就是怕你迷了路,我给你亮着灯,你就朝着这里走,一定可以看见我。”

那一瞬,我望着他,胸中千言万语,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只有抱住他,紧紧地抱住。

这一生,我失去了太多东西,不想失去更多。我想要的很简单,我只想做个健康的人,我可以不用活太久,但至少不要像现在这么短。

至少可以陪着他,看时光在他的发上留下白雪的痕迹。

可如今,连这些,都是奢望。

到达墨尔本的时候,是清晨五点,这一次我没有迷路,也没有小偷和黑车司机,我们顺利地达到Star农场。

女佣苏珊准备了丰盛的早餐,我正想好好吃一顿,程靖夕却忽然拿走我的餐盘。

我一拍桌子站起来跟他抢:“干吗不让我吃饭,我很饿啊!”

他笑着把盘子举高,像变魔术一样从身后掏出半个雪白的馒头,蓬松的纹路,让我觉得莫名眼熟。

他说:“你吃这个。”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口,回忆的味道瞬间充斥了唇齿间。

我瞪大眼,也忘了咀嚼,看着他慢慢红了脸。

他终于发现了?

他温柔地笑:“如果我不提,你是不是便打算一辈子不说呢,爱哭的小胖墩。”

我张大嘴,下巴都快要掉来了:“你怎么会知道!”

他在我的鼻子上刮了一下:“王阿姨都告诉我了。”

我哀号一声,顺手抓了个盘子挡住自己的脸。

他咯咯地笑着抓下我的手:“挡什么?”

“好丢脸,我那时那么难看,又那么胖,我本来想永远不告诉你的。完了,完了。”我抬头看了他一眼,迅速拍了拍他的脸,“你快忘掉那个胖子!”

他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