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囡囡,你可曾心悦过我?”孟煜淡淡地问
甘采儿仍是低着头,一言不发。
孟煜伸出手,抬起甘采儿的脸,直直在望向她,道:“囡囡,只要你说一句,从未对我动过心,从未爱过我。我从此便再也不纠缠于你。”
甘采儿心沉了沉,正待要开口。却见孟煜对着她,开始脱衣服。她极其愤怒地看着他,刚才他还说要放过她!这混蛋的话,真是一句也不能信!
甘采儿想拿起桌上酒壶,就要往孟煜身上砸,一抬眸,却忽地顿住。
此时,孟煜已经赤着上身,站在她面前。让她突然顿住的,不是孟煜精壮虬结的身材,而是他胸口处,一条三寸长的疤痕,弯弯曲曲的,像条蚯蚓似的,很丑陋。
甘采儿怔怔地看着那一处疤痕,满目惊骇。
“前次在旦州受伤醒来后,这道疤突然就出现了。”
甘采儿将手中的酒壶颓然放下,然后捂着嘴,哭得更厉害了。
这道疤,是前世她亲手替孟煜缝上的,而那个伤口,是他将她挡在身后,被敌军一箭穿胸,差点丧命。
孟煜拉起甘采儿的手,将它放在那道伤疤上,道:“囡囡,现在你来回答刚才的问题。”
甘采儿整个人都在颤抖,那道疤痕像炙热的火,烫着她的掌心。孟煜有力的心脏,一下一下震着她的手。
她透过泪眼,认真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如果他只是二十岁的孟煜,她可以轻松地脱口而出,说自已完全没爱过,但眼前这个不是,这个是她曾真心爱过,前世与她共历生死,相伴近十年,生儿育女的那个孟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