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把手,把他送去了医院。他醒了非要给我钱,我没收,他人很仗义,说以后在北京城里碰上什么事儿了都别怕,让我找他。”
秦一隅乐了,心道你小子长着这么一张面瘫脸,内心倒是挺热心肠的,天天满大街助人为乐,不知道还以为副业是蝙蝠侠。
“然后呢?他就一直罩着你?帮你到处收拾人?”
南乙的语气始终很淡,好像只是在转述其他人的事:“也就两次,一次是为了你的事。”
“还有一次呢?”秦一隅好奇追问。
“我自己的事儿。”南乙没说透。
秦一隅倒也没追问,只笑道:“那这大哥确实挺实在,遇上事儿真愿意帮忙,挺喜欢你的。”
南乙又道:“出院之后他请我吃饭,叫了很多人,才知道他有个弟弟,是他爸妈老来子,宝贝得很,只比我小一岁。而且他弟跑来说,他认识我,问我还记不记得他。”
秦一隅眼睛都睁大了,“哟,这么巧呢。”
“嗯,他弟在港城读书,和我一个高中。”南乙顿了顿,“他说,之前他被人欺负的时候,我帮过他。”
“你帮了小孩儿自己都不记得了?”秦一隅笑了。
你不也一样?南乙心道,还不止一次。
“听你的口音我以为你是北京人,没想到是在港城上的学。”秦一隅看着他眼睛。
说到这里,南乙也望向他,停顿了一秒,简略又平常地回答:“高中在那儿。”
抛问题的游戏秦一隅终于玩累了。
而面对他的探究欲,南乙却习惯性说一半留一半,例如他初中其实在北京,是秦一隅最熟悉的中学,只是后来转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