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毛衣领口写下第一个字母S。
他感觉一股灼热的气流从胸口往上逆行,那些咽下去的酒精仿佛回流,所到之处都烧烫极了。牙齿不自觉咬合住,胸口、肩颈乃至浑身的肌肉都忽地绷紧。
而南乙却很放松,盯着那领口,慢条斯理才写完一半。他一边写,嘴唇微微动着,默念每个字符。
每一个都来得好慢。
这不是应当的吗?秦一隅想。
16岁时就遇见,22岁才知晓。六年,两千多个日日夜夜,他在玩音乐,在错误的路上狂奔,在至高点享受万众青睐,在自暴自弃。他对那个沉默的男孩儿一无所知。
但南乙呢,他那么聪明,那么敏锐,是不是独自记着这其中的每一个夜晚?他们从一开始距离那么近,又被拉远,天南海北,兜兜转转,再回到同个城市,再度接近,忍受着他的一次次拒绝,一次次躲避。
鼓起勇气带着这件外套参加他的成人礼的前一夜,南乙在想什么?错过之后,独自在高三毕业生里徘徊的他,又在想什么。
听见他提起少年时代,任由他不管不顾带去那个他们最熟悉的中学,南乙都在想什么呢?
[他真的不记得我,认不出我。]
他是享受着崇拜的、逃走消失的,在泥潭中等待被用力拉起来的那一个,可南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