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3 / 3)

知怎么的,她脸上那条狰狞的巨大疤痕消失无踪,面容如冠玉般光洁,风姿秀异,顾盼生辉。

宝珠只看了一眼,觉得不管是身量、肩宽还是气度,都跟自己兄长韶王神似,一惊之下,魂魄几乎飞走了。

与妹妹不同,李元瑛完全继承了母亲薛贵妃的绝世容颜,受封韶字,单纯从字义看就是形容相貌、年华、气质的绝美。十四岁时行束发之礼,紫衣玉冠登上朝堂,姿容震惊满朝文武,当时的宰相裴裳用一句话形容他:春山濯濯,端严若神。

然而李元瑛的绝色外貌并没有给自己带来一丁点好处,反倒因为那张脸处处掣肘。多有政敌攻击他生就女相,无人君之表,有祸国之貌。

生得太美,每次骑马出行,长安必然观者如堵,拥塞道路,大有掷果盈车、看杀卫玠的劲头,因此韶王多年来只能被迫乘坐马车出行。大唐尚武,无论文官武将、男子女子,贵族们出行都习惯骑马,只有老病衰弱不堪劳顿之人才会乘车,因此这又成了李元瑛身体病弱,不宜继承大统的罪状。

宝珠看着霍七郎身上的缇红色罗袍,脑海中浮现出兄长十九岁大婚时的盛况。那时他年纪渐长,长得越来越像过世的娘亲,婚礼穿上新郎的鲜艳红袍,风流之盛,独绝一代,反衬得清河崔氏家的新娘如同一只灰扑扑的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