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第三年,我在晚会上认识了一个女孩。

她和我都喜欢电影和音乐,我们两个一起弄了一个电台分享影评,收获了不少粉丝。

比起我的胆怯,确定恋爱关系第三个月,她就带着自己的小狗来和我同居了。

从此以后,蓝色刷牙杯旁边靠着粉色的刷牙杯,黑色的拖鞋被hello Kitty的凉拖压着。

我睡着被狗挠花的聚酯纤维床单,女友睡着我刚报销的万元真丝四件套。

恋爱第999天,我们不约而同从怀里掏出给对方的求婚戒指。

婚礼当天,司仪问我有什么感想。

我看着爱人澄澈的眼睛,说:

“我真庆幸,我的心落在了同样爱它的人身上。”